在即将到来的首个“全国生态日”前夕,屏山县人民法院龙华法庭“牵牛花”法治宣传队来到屏山县老君山国家自然保护区,徒步8小时穿越保护区森林,在巡山道路两侧寻找珙桐、凹叶木兰、石灰花楸、鹅耳枥等古树,在古树上挂上“法官提示,砍掉这棵树,最高坐牢七年”的警示标牌,用通俗易懂的语言指示保护林区古树。
多元共治
诉源治理再靠前
“是龙华法庭吗?我们保护区内有位工人受了伤,家属向保护区工作站求助,我们组织双方一起座谈三次了,分歧仍然很大,请求法庭协助。”4月7日晚上8时,龙华法庭接到了辖区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求助电话,对方急切希望法庭能派人协助化解纠纷。
原来,保护区正在对上山步道进行改建,附近村民王大爷在工地上负责搬运石条,山高路陡,不小心摔伤,已送往医院救治。王大爷尚未出院,家属要求施工方赔偿,双方当事人对相关法律规定的理解不一致,保护区工作人员也不清楚赔偿程序和标准,因此调解没有任何进展。
了解情况后,法庭立即派人员前往保护区参与调解,最终施工方同意先行垫付医疗费5万元,具体赔偿待王大爷出院伤情稳定后施工方协助王大爷鉴定再据实结算。
“法庭和保护区共建‘无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人民群众得到了实实在在的实惠,矛盾纠纷就地化解不是一句口号,是真金白银,是真为民解忧!”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副主任杨浩说道。
近年来,龙华法庭改变以往法官“坐堂问案”“就案办案”的模式,深耕“牵牛花”诉源治理品牌,形成法官汇同各个基层组织力量共同走进林区景区,就地调解、办案,及时掌握矛盾源头并化解纠纷的新模式。今年1月,龙华法庭与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保护中心签订“无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共建协议,明确共建双方义务。通过多方共同努力,保护区内矛盾联动调处机制更顺畅了,今年来双方已共同化解调处各类矛盾纠纷60余件。
府院共建
诉讼案件五年零发生
5月17日,屏山县人民法院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诉讼服务中心在保护区新田咀保护站正式挂牌,这是四川省首家在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挂牌的基层法院。
挂牌当天,双方在新田咀环境教育保护平台共同召开了现场调研会,就如何加强环境保护普法宣传、预防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增强当地村民环境保护意识等问题形成共识,并针对老君山珍稀鸟类、野生动物、古树保护等问题,认为可以采取建立环境资源司法档案、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名册、巡回审理环境资源案件宣讲制度等切实可行的措施,拟定了《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保护司法协作框架协议》,旨在将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制度化、常态化。
目前,该诉讼服务中心已实质化运行,主要承担化解矛盾、释法答疑、法治宣传、案件回访等工作职责。中心设立至今,已服务群众上百人,为诉讼案件零发生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据了解,近年来,龙华法庭深耕“牵牛花”诉源治理品牌,以实际行动践行“两山”理念,守护绿水青山。在龙华法庭的努力推动下,屏山县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已实现近五年来诉讼案件零发生,成为名副其实的四川省首个“无讼国家级自然保护区”。
( 周霞 蒋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