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认过眼神!第四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开赛啦

  
2023-08-03 17:17:52
     

伴随着如火如荼的成都大运会,第四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作品征集开始啦!


确认过眼神,这次大赛征集时间提前了!川渝两地的微视频微电影创作ER,各位戏精RAPER换装大神,你们大显身手的时刻又来啦!

组委会,能不能多给点时间?后期加鸡腿都来不及了……

我们还想多打磨一下剧本,可不可以晚几天交成片?

递交实物作品不方便,可以网络报名递交作品吗?

前三届出现的这些问题,我们今年都努力解决啦!今年大赛的变化有点多,重要的事情敲黑板咯!

首先,本次大赛作品征集的作品形式包括:微电影;微视频、动漫、公益广告;抖音(竖屏)、快闪(竖屏)以及vlog(竖屏)。细心地你一定发现了,本次作品征集的形式相对减少。这样能够减少评审困扰,确保比赛的公平公正性,同时增加作品的传播力。

第二,作品时长及要求全方位与全国大赛接轨。作品时长作出了相应调整:微电影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微视频、动漫、公益广告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手机竖屏类抖音、快闪、vlog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2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竖屏等比交换)。

同时,组委会本次明确提出,所有参赛作品需为2022年(含)之后拍摄,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出现)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否则取消参评资格。简单的说,就是不允许夹带私货。

第三,本次大赛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参与者将作品(网盘链接)、作品报名表(汇总表)、作品版权承诺书通过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大赛指定邮箱报名参与,更加方便快捷。

光影艺术传递法治,擂台大幕已经拉开。第四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期待您的参与!再强调一句,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

具体参与方法及评审过程如下,请仔细阅读:

活动背景:2023年是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60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20周年,是“八五”普法规划实施的中期之年。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八五”普法规划全面落实,引导全社会自觉尊法守法学法用法。

大赛主题:弘扬“枫桥经验”护航双城经济

主办单位:

中共四川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

四川省司法厅

重庆市司法局

作品题材:

(一)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

(二)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讲好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故事和案例。

(三).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充分展示川渝两地法治建设的显著成就,展望新时代川渝法治建设的广阔前景,宣传法治建设进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的工作实践。

(四)大力宣传民法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百万警进千万家”“公平正义在身边”等相关主题,宣传法治社会建设、基层依法治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等工作成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

(五)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围绕国家安全、乡村振兴、消费维权、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禁毒戒毒、反诈防骗、消防安全、青少年法治教育、妇女权益保护、长江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等主题,展现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严格履行普法责任、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作品要求:

(一)参赛主体

川渝两地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鼓励川渝两地联合参与(联合报送单位不超过两个)。

(二)作品题材及内容

1.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突出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系列重要论述的生动实践。

2.强化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推动宪法实施,讲好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法治故事和案例。

3.结合“八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中期评估,充分展示川渝两地法治建设的显著成就,展望新时代川渝法治建设的广阔前景,宣传法治建设进程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的工作实践。

4.大力宣传民法典等与民生密切相关、与社会治理现代化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新时代‘枫桥经验’”“百万警进千万家”“公平正义在身边”等相关主题,宣传法治社会建设、基层依法治理、公民法治素养提升等工作成效,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传播社会主义法治正能量。

5.结合“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落实,围绕国家安全、乡村振兴、消费维权、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禁毒戒毒、反诈防骗、消防安全、青少年法治教育、妇女权益保护、长江保护、森林草原防灭火等主题,展现近年来各地各部门各行业严格履行普法责任、开展普法依法治理的生动实践。

(三)作品形式

微电影;微视频、动漫、公益广告;抖音(竖屏)、快闪(竖屏)、vlog(竖屏)。

微电影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15分钟;微视频、动漫、公益广告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3分钟;手机竖屏类抖音、快闪、vlog单个作品时长不超过2分钟。画面比例16:9,画面像素尺寸1920×1080(竖屏等比交换),帧速率为25帧/秒,制作软件版本不限,输出格式为Mp4。

(四)其他要求

1.参赛作品需为2022年(含)之后拍摄,作品正片中一律不得标注(出现)参赛人姓名、参赛单位名称、制作单位标志等与作品内容无关的信息,作品不得抄袭或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的内容,否则取消参评资格。

2.作品要坚持正确导向,注重政治性、思想性、法治性、艺术性的统一,弘扬法治精神,主题鲜明、内容健康,联系实际、贴近生活,立意新颖、寓意深刻,用小切口反映大主题、小故事反映大时代。忌使用不具有广泛普法宣传性的行业影视作品。

3.作品中引用法律、解释法律要准确规范,注意运用法律的语言,避免使用模糊语言或不规范图像。作品要结构完整,逻辑清晰。

4.参赛作品需为参赛者本人或本单位原创,参赛者应确认拥有作品的著作权。如作品中含有非原创性的内容,包括画面、片段、歌曲或音乐,必须于片尾字幕以文字标注其来源。主办方不承担包括因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如出现上述纠纷,主办方保留取消其参赛资格及追回所获奖项的权利。

5.作者报送作品参赛即视为许可主办方以公益宣传为目的,自身或授权给第三方无偿使用该作品,使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卫星电视、移动电视、网络电视、互联网、手机端以及平面媒体等。作者保留作品的署名权和自行使用权。

活动程序:

(一)启动(8月上旬)。川渝两地主办单位联合印发大赛通知,通过媒体和网络平台向社会发布,明确作品征集要求、活动程序、奖项设置、参与方式等活动细则。

(二)作品申报(8月下旬至9月30日)。参赛主体于9月30日前报送参赛作品,主办方统计各部门(单位)、市州(区县)的参赛作品数量,有效作品数排名前三位的部门(单位)或市州(区县)将各获得1个“直通”终评名额。

(三)初评(10月中旬)。细化分类进行初评筛选,选出有效作品交由三名专业评委及一位短视频平台评委进行打分,按照分数排名选出150部作品进入网络投票环节。四名评委各有2个“爆灯”名额,“爆灯”作品直通终评。

(四)网络投票(10月下旬)。将参赛作品在网络平台上向社会公开发布,并在“法治四川”APP、“四川普法网”“12348重庆法网”“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搭建投票专区,社会公众为喜欢的参赛作品进行点赞、投票。

(五)终审评定(11月中旬)。对公众投票情况进行统计,并组织专家评审组进行终评,综合公众投票和专家评审情况,评选出最终获奖作品。

(六)宣传展播(11月下旬-12月中旬)。评审结束后,参赛获奖作品将在“法治四川”APP、“四川普法网”“12348重庆法网”“重庆司法”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宣传展示、集中推广。主办方将推荐优秀作品参加全国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征集展播活动。同时,将通过国家级媒体、川渝两地电视台、重要路段LED屏、公交地铁电视、法治文化教育基地、高铁高速路广告牌、各大高校电台等平台,法治电影周、法治电影进乡村(社区)等活动,对获奖作品进行集中展播。

参赛方式:

川渝两地省(市)直有关部门(单位)和四川各市(州)委依法治市(州)办、司法局,重庆各区县(自治县)普法办、司法局分别汇总并审核报送本系统、本地区参赛作品(报送单位名称一经申报不可更改)。川渝两地的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可自愿申报参赛。申报截止时间为2023年9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申报材料包括:参赛作品报名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作品版权承诺书(附件3),其中,报名表和汇总表需同时报送Word版和加盖公章后的pdf扫描版,作品版权承诺书报送签章后的pdf扫描版。在报名表中提供参赛作品的百度网盘共享链接密码(期限设置为永久有效),供主办方下载。报送单位(人)将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CYFZWSP 126.com。联系人及电话:彭老师(028)86966237,15680688668。报名表、汇总表、作品版权承诺书电子版可从“法治四川”APP、“12348重庆法网”的相关专区下载。

奖项设置:

(一)奖项:本次大赛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另设下列单项奖:最佳导演奖(个人)、最佳编剧奖(个人)、最佳视觉效果奖(作品)、最佳传播奖(作品)、最佳创意奖(作品)、最佳人气奖(作品)(均在上述获奖作品中产生);根据各地区各部门组织参加活动情况,评选最佳组织奖(单位)若干。

(二)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并邀请部分获奖作者代表到颁奖仪式现场领奖。

附件下载:

附件1参赛作品报名表.docx

附件2参赛作品汇总表.docx

附件3第四届川渝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作品版权承诺书.docx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曾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