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司法厅:“十项举措”推动行政复议开展 助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2023-07-07 17:54:51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赵文 实习生 王宇轩

7月5日,四川省司法厅印发《关于开展行政复议服务民营经济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制定十项措施以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促进民营企业发展壮大决策部署,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工作举措在行政复议领域落地见效。

一、织密行政复议涉企基层服务网

推动行政复议向基层进一步延伸,在工商联、商会和民营企业比较集中的开发区或者园区等地方设立行政复议基层服务点,以宣传行政复议、企业治理等法律法规,回应行政复议咨询,主动接收、转送行政复议申请和相关证据材料,反映法治化营商环境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问题。

二、开辟涉企复议案件办理“绿色通道”

建立健全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申请接收登记、转送移送等制度,按照“应收尽收、存疑先收”的原则依法及时审查,通过繁简分流等方式加快办理进度,做到“简案速办、繁案精办”。

三、提升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审理质量

对涉及民营企业具有较大社会影响、法律适用上存在重大争议、涉及难以把握的专业性技术性问题的重大、疑难、复杂行政复议案件,应采取精细审理模式,发挥行政复议(咨询)委员会共同探讨、集体研究作用,充分听取委员意见。

四、提升多元解纷实质化解工作效能

注重涉企行政争议化解分类施策,抓准核心诉求,加速争议精准化解、实质性化解。要按照“应调尽调、受案先调”的原则,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以及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情况下,对行政复议渠道吸纳的涉企行政争议开展调解。

五、提升源头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能力

坚持能动复议,推动行政复议监督效能向案前、案后延伸。会同工商联开展行政复议服务民营企业活动,加大市场监管、工程建设等领域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的审查力度,做好对相关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附带审查,及时纠正影响公平准入、妨碍平等竞争的违法行政行为及红头文件。积极运用行政复议意见书、建议书、约谈通报等手段,从源头上规范涉企行政行为。

六、加大涉企行政复议案件监督指导力度

依法严格办理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监督案件,加大对无正当理由不予受理、驳回申请或者受理后超过行政复议期限不作答复案件的监督力度,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在审查过程中,发现确不属于行政复议受案范围或已超过行政复议申请期限但相关行政行为违法或不当的,主动引导申请人依法向有权部门提出诉求。

七、加大涉企行政复议以案释法宣传力度

强化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指引,开展十大涉企行政复议典型案例评选并向社会发布。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平台,推动涉企行政复议宣传常态化。积极开展行政复议进园区、进商会、进企业活动,通过举办法治讲座、政策宣讲、法律培训等方式,向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主及其职工广泛宣传行政复议法律知识、典型案例和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

八、开展涉企行政复议案件回访检视行动

梳理2021年以来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纠错案件、调解案件,对所涉申请企业开展回访调研,重点考察企业在不当行政执法行为被纠错后恢复经营情况、不当行政执法行为对企业的影响是否消除、调解工作有无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等问题。对涉及民营企业的行政复议决定书、意见书、建议书履行情况进行核查,督促落实,确保行政复议法律文书履行率达到100%。

九、开展涉企行政复议案件专项督办行动

落实全省政法系统开展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中存在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议精神,根对本单位在办的企业对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行政行为提出行政复议且行政行为可能给企业正常经营带来严重且不可逆后果的、可能影响地区金融市场和社会大局稳定等涉企案件开展梳理自查、问题整治,并依法依规督办。

十、开展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走访调研行动

围绕企业法治需求和影响制约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坚持开门纳谏,问需于企、问计于企,采用书面或网络征求意见、登门拜访、集体座谈等方式,广泛听取民营企业、民营企业主、相关行政机关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对行政复议服务需求、行政复议质量提升以及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的意见建议。

编辑:徐雯夏   校对:张晓雨   审核:代建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