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坏账”核销时间长?法院新机制高效解纠纷

  
2023-06-28 15:41:09
     

廖安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个人与银行之间产生借贷关系最终无力偿还,如果按照传统程序,银行只能通过至少三个月的诉讼执行程序才能核销债务,如何简化诉讼流程,让银行能快速对此“坏账”进行核销?近日,都江堰市人民法院审理了该起信用卡纠纷案件,最终,法院通过“预查废”机制高效的解决了此纠纷,让银行在短期内便可核销该笔债务。

在办理该起案件时,法官在诉前调阶段发现该案系无担保的个人信用贷款,并且债务人李某在都江堰法院已有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执行案件因李某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而被终结执行程序。

如果按照传统流程,虽然银行知道债务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但按金融监管机构要求,银行仍须通过诉讼、执行程序才能进行核销债务。若通过“诉讼+执行”的方式,银行取得法院出具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后向金融监管部门核销债务的时间至少需要三个月,如果通过“预查废”制度解决纠纷,不仅能减少诉讼流程,而且银行也能在短期内核销该笔债务。最终,法院向银行出具了《预查废证明》,银行使用该证明,便可直接作为金融不良债务核销的依据,至此,该起纠纷得到了快速高效的化解。

据了解,“预查废”机制主要针对信用卡纠纷和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保证人少于2人的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法院在诉讼立案过程中,发现债务人及保证人因他案“确无财产可供执行”已作出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裁定或已列入失信名单,法院便可出具《预查废证明》,凭借该证明银行可直接向金融监管机构提出债务核销申请。

编辑:贾知若   校对:王先静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