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雪楠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每月有2至3万元的交易流水,欠的80万元借款却不还,6月20日,记者从广安法院获悉,“老赖”齐某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被执行人既没有主动报告财产情况,又不履行义务,在重庆市北碚法院协助下执行干警将其带回广安,依法对进行拘留。
齐某是广安市广安区法院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的被执行人,案件标的额80余万元。
在执行过程中,广安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传唤齐某,要求其报告财产情况,但齐某置若罔闻。
期间,齐某母亲提出以自家房屋作为担保,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协议。但齐某并未按照协议约定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在准备查封齐某母亲提供担保的房屋时发现,该房屋系农村集体所有,无法处置。
6月14日,广安区法院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提供的信息,得知被执行人齐某将于6月15日到重庆市北碚区法院开庭。执行干警立即联系北碚区法院,请求协助。
6月15日一早,广安区法院执行干警便从广安出发。当天中午12点左右,在北碚区法院干警的协助下,执行干警成功控制被执行人齐某。
在北碚区法院执行局办公室,执行干警通过查看齐某的手机,发现齐某每月都有2至3万元的交易流水。
但在组织双方协商时,齐某始终拒绝履行还款义务,考虑到被执行人既没有主动报告财产情况,又不履行义务,执行干警将其带回广安,依法对其宣读拘留决定。
在人口流动频繁、异地执行多发的情况下,强化异地法院之间的协同执行是破解执行难题的重要保障,这次两地法院密切配合,强力执行,正是落实党中央、上级法院决策部署的生动写照。
本案作为川渝两地法院跨辖区协助拘留的一起成功案例,对进一步推进川渝两地执行协作关系具有重要意义,通过构建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便捷高效、协同作战的执行工作联动大格局,形成强大执行合力,共同维护司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