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偲恒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一个平静的午后,智力存在残疾的十岁女孩小知(化名),悄无声息地消失在附近的鱼塘中,父母亲悲痛欲绝,将责任指向了鱼塘主……近日,蒲江县人民法院大塘法庭依托“司法问诊3+N·全域联调”机制从多方入手,在不到一周时间内成功调解该起纠纷,因鱼塘主存在间接责任,故一次性支付女童家属赔偿款16万元。
今年5月的一天,大塘镇某村十岁残障女童小知午饭间隙脱离家属视线监管范围独自外出,家属发现女童不见后开始四处寻找,无奈之下报警求助,派出所遂调取女童居住小区周围的道路监控,发现女童消失在该小区大门旁的一处鱼塘周围,派出所立即组织相关村干部在鱼塘周边进行搜寻,发现鱼塘边有一处杂草倒伏痕迹,疑似女童滑入塘中所致,派出所当即组织人员进行打捞,最后从鱼塘中打捞出女童尸体。
小知的死讯传到父母耳中后悲痛欲绝,他们认为,鱼塘周围没有护栏,也没有安全警示标语,我家孩子淹死是鱼塘周围缺少安全设施造成的,鱼塘主必须承担全部责任,并且提出了至少60万元赔偿。鱼塘主则反驳道,“那个女娃本来就有智力残疾,她家长更应该加强看管,是看管不力导致,我认为我不应承担任何责任,但娃娃毕竟是淹死我的鱼塘里,我最多愿意给2万元……“
女童家属悲愤不已,鱼塘主也自觉冤枉至极。双方各执一词,互不相让。派出所预判事态有扩大的趋势,立即通过“司法问诊3+N·全域联调”机制联系到大塘法庭,邀请法庭提前介入,将解纷阵地前移。很快,法庭多次联合当地派出所与该村调解委员会前往事发现场进行勘察、调处,采取联合会诊,以分头调解的方式向女童家属及鱼塘主耐心讲解赔偿标准及归责原则。
5天后,双方在该村调解委员会现场达成调解协议,由鱼塘主在次日前一次性支付女童家属赔偿款160,000元了此纠纷。达成协议后,法庭立即启动随案执行工作,指导双方就协议内容申请进行司法确认。“女童家属看管不力是直接原因;鱼塘主安全意识的欠缺致,使鱼塘周围安全设施不完善,是造成女童溺亡的间接原因。”承办法官如是说道,“意外已发生,各方当事人都不应该逃避应有的责任承担,也不能因为处于受害方的弱势地位便主张不合理的赔偿。”
据了解,“司法问诊3+N·全域联调”是蒲江县创新建立以基层法庭、派出所和司法所3类基层政法力量为支撑,“两代表一委员”、人民调解员、五老调解员等N种解纷力量为补充的纠纷化解机制,县法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日常通过矛盾“问诊”的方式,促进了纠纷源头化解、就地化解、实质化解,进一步增强了诉源治理和衍生案件治理工作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