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树江在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上作主旨发言

  
2021-12-24 10:28:10
     

 

  本报讯(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近日,省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2021年年会暨学术交流会在天府中央法务区召开。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树江出席会议,以《循天理·遵国法·顺人情》为题作了主旨发言。王树江表示,司法绝不能背离人之常情、世之常理,要将法律的专业判断与民众的朴素认知融合起来,以严谨的法理彰显司法的理性,以公认的情理展示司法的良知,兼顾天理、国法与人情。
  
  主旨发言从情理法的深刻涵义、内在联系、实现路径等多层面,结合司法审判实践,生动诠释了兼顾情、理、法的司法理念。面对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界限模糊时,法官应该如何裁判?王树江表示,法官这时更需要以惩恶扬善、尊重人权、审慎谦抑的刑法精神为标尺进行权衡与取舍,才能遴选出“法理情”融合度最好的适用方案。他提醒,在理念上,要注重把握好“是否符合总则规定、是否符合基本原则、是否符合立法目的”三个判断;在方法上,应当坚持“尊重常识、尊重常理、尊重常情”。王树江说,司法审判工作只有兼顾天理、国法、人情,才可能使法官作出的裁判经得起时光流逝、法律视角和世人目光的检视,真正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才能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此外,王树江认为,在情理法兼顾要求下,刑事法官的特质培育与理念更新亟需加强。他说,基于法官的职责要求,法官断案要循天理、遵国法、顺人情,就是要求法官始终保持一种正义的信念,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严格依法裁判,维护法律的尊严,了解民情民意,在裁判过程中体现对人的关怀。王树江表示,这就要求法官在特质培育上须具备崇法的精神、智慧的头脑、矜谨的情怀、清廉的操守、中立的立场、为民的宗旨;在司法理念上要善于探究刑法基本精神,切实尊重常识常理常情,准确把握宽严相济政策。
  
  据悉,此次会议分刑法学研究会年会和学术交流会两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全面总结了刑法学研究会2021年工作情况,对2022年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组织了主旨发言。省法学会党组成员、专职副会长胥坚,省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秦海分别致辞,省高院一级高级法官、刑法学研究会会长白宗钊主持。第二阶段由成都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刑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郭彦主持,四川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刑法学研究会常务理事张斌等3名高校学者和实务专家进行了总结点评。会议还宣读了2021年年会学术论文获奖名单,并为荣获一等奖的论文作者颁发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