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富社会参与遗址保护的途径

  
2021-07-28 11:10:40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刘文慧)昨(27)日,四川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听取了关于《四川省三星堆遗址保护条例(草案)》(以下简称“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此前,条例草案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一次审议。一审后,经过广泛开展调研、听取社会各界意见,形成了本次提请审议的条例草案修改稿。
  
  丰富社会参与遗址保护的途径是本次条例草案的一大亮点。四川省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黄智刚介绍,保护优秀历史文化遗产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地村(居)民依法有序参与,对于促进三星堆遗址保护与当地经济、社会协同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具体来看,条例草案总结三星村村民多年来通过物业服务、安全保卫等方式参与文物保护的实践经验,补充完善了村民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参与机制,增加了“鼓励、引导三星堆遗址所在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以土地利用、物业服务、巡查看护等方式,依法参与遗址保护和利用”等规定;补充完善当地中小学生文物保护学习机制,规定“三星堆遗址所在地的教育主管部门和学校可以将文物保护利用常识纳入中小学教育内容,完善中小学生利用三星堆遗址学习长效机制”。
  
  条例草案结合三星堆遗址周边自然和社会环境状况,强化了三星堆遗址保护措施。在完善三星堆遗址保护安全制度方面,条例草案明确规定,三星堆遗址保护管理机构应当按照遗址保护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制度,落实安全责任,配备防火、防盗、防洪、防破坏、防自然损坏等设施设备并保持完好,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为进一步展示三星堆遗址的文化内涵和价值,条例草案注重在考古发掘中同步开展文物保护和阐释宣传。其中明确,考古机构应当制定保护预案,加强对遗迹、出土文物和发掘现场的保护,做好文字、影像等资料的动态管理,避免或者减轻文物的损害和信息的流失;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实施三星堆遗址数字化保护、监测、展示和传播。加强考古成果的公共宣传,推动与考古发掘同步开展价值阐释、文化传播,增强互动性和体验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