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持执行质效高标准常态化运行

  
2021-03-23 10:35:29
     

  本报讯(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19日,省法院召开全省法院“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推进会暨领导小组(扩大)会议。省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全省法院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树江出席会议并讲话。领导小组在家成员,各中级法院院长、执行局局长,全省法院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省法院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刘楠主持会议。
  
  会上,王树江充分肯定了2020年全省法院在执行办案、外部综合治理、内部协调联动、善意文明执行、执行专项行动、执行监督管理6个方面工作取得的优异成绩,特别是创新建立“1+N”一体化新型考核机制和“三统三分、三区六化”指挥中心运行模式,受到最高法相关领导的批示肯定并向全国推广。王树江表示,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还有很多制约执行工作在更高层次长远发展的问题需要解决,一是执行办案不平衡,二是协调联动不到位,三是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四是执行质效仍有短板,五是队伍建设还有弱项。
  
  就目前执行工作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王树江要求,政治站位再提高,切实增强推动“切实解决执行难”的责任感使命感。必须准确把握“切实解决执行难”的新使命新任务新定位,实现思想认识、思路理念的全方位升级和全领域更新。协调联动再强化,全面深化综合治理齐抓共管工作格局。执行工作对外不是法院一家的工作,对内不只是执行局一个部门的工作,全省法院要牢固树立系统观念,内外联动、上下协同,凝聚“切实解决执行难”最强合力。执行办案再抓实,始终保持执行质效高标准常态化运行。全省法院执行工作要以执行办案为第一要务,以保障胜诉权益实现为首要目标,着力解决好内部考核和社会评价、法院宣传与群众感受之间差距问题,固强补弱、精准发力,持续提升执行办案水平。探索创新再深入,巩固完善执行指挥调度监管保障体系。全省法院要加快形成内外联动、协调配合、顺畅有序、上下级快速响应的监督管理体系,用管理抓落实,以管理促规范,向管理要效果,真正将制度优势转化为“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实际成效。
  
  王树江强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属于“执行不能”范畴,是申请人可以预见、应该承担的交易风险、诉讼风险。2021年,执行工作应当以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高效执行到位为重点,进一步加大有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执行力度,提高执行到位率。要聚焦执行指挥中心实质运行实绩提升,充分发挥执行指挥中心最强大脑作用,解决当事人见法官难、了解案件进展难,法官案件包袱重、办案压力大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