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牢把握新时代政法工作新要求 奋力开创法治宜宾建设新局面

  
2019-03-29 14:22:56
     

  宜宾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政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从全局和战略高度,深刻总结了党的十八大以来政法工作取得的成就、积累的经验,深刻分析了新时代政法工作所处的历史方位,深刻指明了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使命任务、总体思路、重点工作,呈现出政治性、人民性、法治性的高度统一,实践创新、制度创新、理论创新的高度统一,历史思维、世界视野、时代精神的高度统一,是一篇闪耀着马克思主义真理光芒的纲领性文献,为新时代政法事业发展擘画了宏伟蓝图、提供了根本遵循。

  省委书记彭清华在省委政法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着眼推动治蜀兴川再上台阶,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政法工作的重要论述,提出“六个深刻领会把握”明确要求,是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在四川的具体化,为做好新时代四川政法工作指明了方向。

  宜宾政法系统一定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学思用贯通、知信行统一,深入实施“六大行动”,坚决打赢“六大攻坚战”,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宾、法治宜宾,为加快建成全省经济副中心提供有力政法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实施“筑垒固基”行动,坚决打赢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攻坚战。国家安全是安邦定国的重要基石,我们将始终把维护政治安全作为头等大事、首要任务,深入开展反渗透反间谍反邪教斗争,依法防范打击敌对势力渗透破坏活动,坚守“三个决不允许”红线。零容忍开展反恐防暴斗争,深化排查清理和整治管控行动,严防形成现实危害。强化网络意识形态领域斗争,深入开展打击网络谣言和有害信息专项行动,加大网络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提升网上作战能力。

  ——实施“主线聚焦”行动,坚决打赢防风险保稳定攻坚战。以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安全稳定社会环境为主线,从严从实从细做好保稳定、护安全、促和谐各项工作,确保万无一失。认真落实市委“三个常态化”工作要求,着力抓好重大活动维稳安保,完善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开展涉稳隐患排查化解攻坚,加强重点利益诉求群体化解稳控,做到“五个坚决防止”,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强化发展风险防范化解,聚焦新经济、新业态,加强前瞻性、预测性、趋势性问题研究,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

  ——实施“打伞拔根”行动,坚决打赢扫黑除恶治乱攻坚战。紧紧围绕“深挖根治”阶段性目标,深入开展打伞破网、打财断血、综合治理。打好大案要案“攻坚仗”,坚持抓捕涉案人员与清查涉案财产同步进行、深挖犯罪线索与深挖利益链条同向发力,坚决打掉黑恶势力“保护伞”“关系网”。打好起诉审理“法律仗”,创新完善办案机制,提高起诉审判质效,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打好重点行业领域“治理仗”,加强重点行业领域乱象治理,持续用力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推动专项斗争向基层延伸,组织第三方开展安全感、满意度测评,确保顺应人民意愿。

  ——实施“创新引领”行动,坚决打赢提升治理效能攻坚战。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宜宾实践,探索基层社会治理新路径,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宜宾。创新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巩固提升“公调对接”机制建设成果,完善多元化解纠纷促进会管理运行机制。健全个人极端行为防范机制,加强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从源头上防止“民转刑”案件。探索市域社会治理机制,实现自治、法治、德治、智治有机融合。推动智能化建设提档升级,加快“雪亮工程”和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完善全要素网格化服务管理,健全智慧政法体系,强化实战应用。筑牢公共安全防控体系,提升社会面动态控制能力,探索创新特殊人群服务管理机制,开展“六无”平安村(社区)创建,夯实平安建设基层基础。

  ——实施“对标提升”行动,坚决打赢政法领域改革攻坚战。严格对标中央、省委关于政法领域改革的部署要求,发扬改革创新精神,不断提升改革质效和执法司法公信力。加快健全完善法治保障体系,聚焦精准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打好新一轮禁毒人民战争,加大生态环境领域执法司法力度,依法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加快健全完善政法机关职能体系,确保政法口机构改革任务落地。加快健全完善司法权运行体系,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健全完善诉讼制度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深化执法司法规范化建设。

  ——实施“铸魂砺刃”行动,坚决打赢建设过硬队伍攻坚战。牢牢把握“五个过硬”总要求,着力推进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自觉把党的绝对领导贯穿于政法工作各方面全过程。旗帜鲜明把政治建设放在首位,扎实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开展“党建示范”创建、政治督察、政治轮训和学政法英模活动,筑牢忠诚警魂。持续正风肃纪,在重拳整治“四风”、源头防范腐败、依法严惩腐败上持续发力,坚决清除害群之马。突出实战练兵,全面提升政法干警履职能力。坚持从优待警,激励奋发争先,创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