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杨 本报记者 赵文
检察机关如何为经济发展提供服务保障?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须从哪些方面持续优化?正在参加全国两会的全国人大代表、省检察院检察长冯键近日表示,从检察工作角度抓好产权保护的其中一个主要任务就是,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企业家案件,坚决防止违法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
从检察角度抓好产权保护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必须坚定不移保护产权。检察机关如何对接,可以发挥怎样的作用?
冯键认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的关键,在于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用好宪法法律赋予的法律监督职权,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更好的法律服务和保障,是检察机关的应尽职责。
从检察工作角度抓好产权保护,有几个主要的任务:第一,依法惩处严重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民营企业和企业家财产权经营权等合法权益的犯罪,包括加大对商标专有权、专利权、著作权、商业秘密等的保护力度。第二,依法办理涉民营企业、企业家案件,确保实体和程序公正,守住民事责任与刑事责任的应有界线,坚决防止违法以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第三,强化对民事行政诉讼的监督。此外,还要做好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办理的衔接。
关于防止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的问题,冯键提出,在司法层面防范和纠正滥用刑事手段,应该注意几个方面:第一,要坚持正确的定罪量刑标准。通过严把检察环节逮捕关、起诉关,重大案件要提前介入侦查。第二,严格规范适用强制措施。对进入刑事程序的案件,加强对限制企业家人身自由和对企业关停封、查扣冻等强制措施的适用把关,尽量减少办案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不当影响,不能就案办案、机械办案。第三,要增强办案力量和提高监督水平。目前正在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计划设立专门的经济金融犯罪检察机构和办案团队。加强对民企合法权益保护
省检察院不回避民营企业维权的难点痛点,在去年印发了《新时代四川省检察机关依法保障和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简称“川检10条”)。冯键介绍,川检10条的主要思路,是践行平等保护的理念,从加强对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保护、构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的多元化格局、强化组织保障等三个大的方面十项具体措施着手,对省内三级检察院如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提出精细化的规范和要求。从实施情况看,涉产权、涉民营企业和企业家案件的办理和监督工作都有明显加强,依法监督撤案、不批准逮捕、决定不起诉、提起抗诉和提出再审检察建议等数据指标都有积极变化。
谈到建议,冯键说,第一,要有信心。通过改革开放40年的探索努力和经验积累,我国创造了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逐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及相应法律制度。尽管当前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还存在一些短板和弱项,但各地各部门都在积极想办法拿措施,努力与民营企业和企业家一道解决问题。第二,要明边界守底线。市场经济是法治经济,市场主体依法主张权利也要依法履行义务。民营经济特别是成长中的中小企业要能够像重视产品研发和营销那样,重视对自身法律风险的管理,善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更好地融入到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建设和维护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