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创新开放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2018-10-10 10:31:42
     

  王树江就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向省人大常委会作工作报告

  为创新开放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护

  本报讯(记者徐毓蔚)日前,省高院院长王树江在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作了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服务创新开放发展的工作报告。记者从报告中获悉,全省法院牢固树立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理念,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主导作用,2013年至2018年8月,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22351件。其中,民事案件21542件,刑事案件753件,行政案件56件。今年1至8月,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363件,同比上升34.24%。

  分类施策审理著作权案近万件

  据报告透露,全省法院准确把握四川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特点和需求,认真落实“司法主导、严格保护、分类施策、比例协调”司法政策,依法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著作权案件、商标和不正当竞争案件以及技术类案件。

  在涉外知识产权案件方面,全省法院审理涉外知识产权案件519件,依法保护中外企业、自然人的知识产权,提升知识产权国际竞争力和市场价值。

  著作权方面,自我省实施文化强省战略以来,仅2017年全省新登记作品著作权14万件,居全国第4位,著作权司法保护需求日益凸显。全省法院共审理著作权案件9761件。严厉制裁盗版侵权行为,保障作品原创者合法权益。

  针对侵犯商标、不正当竞争的问题,全省法院牢固树立品牌意识,强化商标、商业秘密保护,共审理侵犯商标、不正当竞争等知识产权案件5381件。严惩制假贩假犯罪,依法审理商标侵权刑事案件526件,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422人,有效遏制商标侵权高发态势。

  全省法院着重保护新能源、信息电子技术、机械制造等重点领域的发明创造,加大技术类案件审判力度,共审理涉专利、技术秘密、植物新品种等知识产权案件2121件。

  司法保护完善保障机制

  为加强制度创新和专业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能力和水平,增强创新主体的司法获得感,全省法院从深化改革创新、加强专业化建设、延伸审判职能三个方面完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保障机制。

  在深化改革创新方面,省高院推进知识产权审判“三合一”改革,有效优化司法资源配置,提升知识产权诉讼效率;创新繁简分流改革,构建“知识产权类型化案件快审机制”;对恶意、反复、长期及规模化侵权行为提高赔偿标准,充分运用惩罚性赔偿制度,增加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在加强专业化建设,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整体效能方面,设立我省跨区域管辖的成都知识产权审判庭,进一步优化我省知识产权审判体系;通过举办专门培训班、庭审观摩、到北京等地法院挂职学习等,提升知识产权审判能力。

  在延伸审判职能方面,省高院与省工商局建立商标专用权保护协作机制,与省检察院、知识产权局等6家单位建立知识产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形成知识产权保护合力;部分法院积极与文化、知识产权部门和行业协会、调解组织等建立联动处理和委托调解机制;每年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深入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及时发送司法建议,助推知识产权风险防范能力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