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文)昨(13)日,记者从省检察院获悉,为提升检察建议的质效和刚性,省检察院日前印发《四川省检察机关检察建议公开办法(试行)》(下称《公开办法》),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按照依法、准确、安全有效的原则公开检察建议。
据悉,检察建议一直是检察机关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的重要方式,但由于现行立法对检察建议缺乏统一规制,部分检察建议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等原因导致检察建议缺乏刚性,使一些被建议单位整改落实情况不理想。
今年7月25日,最高检在深圳召开大检察官研讨班,会议就增强检察建议刚性作了专门强调。随后,在省检察院多次会议上也专门对增强检察建议刚性提出要求。为进一提升检察建议的质效,省检察院通过对全省检察建议的梳理和分析,出台了《公开办法》。
记者从《公开办法》中看到,省检察院要求公开宣告、公告的检察建议更多关注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普遍性问题,并通过公开送达、公开宣告、公开发布三种方式公开检察建议。在公开宣告中,省检察院要求全省检察机关建立检察建议宣告室,通过这种仪式,体现法律的严肃性。同时,公开发布的检察建议除在检察机关案件信息公开网和检察机关的相关网站、微信、微博等公开外,在必要时将在新闻媒体上进行公开发布。为保障检察建议的落地落实,《公开办法》提出建立跟踪落实反馈机制,探索重大问题检察建议抄送人大常委会等制度。
据了解,2015年1月至今年6月,全省检察机关共制发各类检察建议15458份,收到回复13963份。多年来,我省检察机关充分运用检察建议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在推进法治四川建设、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益等诸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详见0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