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检察院举办防校园欺凌主题开放日活动
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73 人被批捕
本报讯(记者王一多)昨(7)日,成都市检察院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举行检察开放日活动暨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成都市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今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案件68件78人,起诉53件73人。涉嫌校园欺凌犯罪13名未成年人被批捕
活动中,成都市检察院未检“亮晶晶”团队、锦江区检察院“心雨梦工厂”团队、武侯区检察院“守望”团队作为未检团队的代表进行了表演展示。检察官们还给参加活动的学生代表发了《校园防欺凌》手册和动画片《校园法制小先锋》光碟。
对于频上热搜的校园欺凌案件,成都市检察机关运用开展专项行动、制发检察建议、会同开展执法检查等多种手段,既“惩治于既然”,又“防患于未然”。今年以来,在“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专项行动中,全市检察机关依法受理审查逮捕涉嫌校园欺凌犯罪未成年人40人,其中批准逮捕13人;受理审查起诉62人,其中起诉20人,不起诉10人,附条件不起诉16人;对20名涉嫌校园欺凌犯罪未成年人开展心理矫正,对7名校园欺凌犯罪被害人开展心理疏导;向有关单位制发检察建议督促整改13件,引导或者会同开展校园周边环境整治36次。同时,全市检察机关打造“亮晶晶”等未检品牌开展法治宣传,今年已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271场。坚持少捕慎诉不捕率达35%面对未成年人犯罪,成都市检察机关采取少捕、慎诉、少监禁;另一方面严惩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犯罪。全市检察机关通过完善“检、校、企”帮教网络、异地协作机制、强制亲职教育机制,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回归社会。今年已有3名外来涉罪未成年人经过帮教找到稳定的工作,顺利回归社会。去年,成都市检察院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制定下发《成都市检察机关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规范》,将全市未检工作全面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据统计,2017年以来,成都市检察机关依法不批捕涉罪未成年人119人,不捕率为35%;不起诉38人,不诉率为18%;附条件不起诉47人;有针对性开展帮教活动199人次。依法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各类犯罪案件68件78人,起诉53件73人;向6名未成年被害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8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