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常委会听取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
全省依法扶贫氛围更加浓厚
本报讯(记者 徐毓蔚)5月31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一次全体会议在成都召开,会议听取了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下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记者获悉,今年3月底到4月20日,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对《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开展了执法检查,从执法检查情况看,我省依法扶贫的法治效应初显,依法扶贫氛围更加浓厚。
会议还听取了关于《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草案)》修改情况和主要问题的报告、听取省政府关于加强行政监察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和审议省政府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关于批准《凉山彝族自治州立法条例》审查意见的报告等。
法治效应初步显现
报告显示,各级政府带头遵守《条例》的各项规定,立体式、制度化推进《条例》学习宣传贯彻。《条例》各项规定逐步落实,依法治贫、依法扶贫的法治效应初步显现,干部群众依法扶贫脱贫的意识逐步增强。
执法检查中,随时随地都能看到《条例》的宣传标语、公示栏、单行本。许多贫困村还采取编顺口溜、绘宣传壁画、挂横幅、《条例》全文上墙等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生动活泼的形式向群众宣传。各县区不少基层干部和群众对《条例》的熟悉程度大幅提升,绝大多数群众都知道我省出台了《条例》,有的还能说出具体内容,群众对《条例》的认知度、认同度较高,依法扶贫氛围更加浓厚。
创新机制亮点突出
从执法检查情况看,各地探索创新扶持方式和措施,总结了很多像创新金融扶贫机制、创新扶贫管理模式和干部督察激励办法、创新社会扶贫机制等,能借鉴、可复制、易推广的好经验、好做法,扶贫开发活力不断增强。如达州市为每个贫困村选派1名法律顾问,依法治村落到实处。
同时,各地纷纷创新社会扶贫机制,着力推进社会扶贫与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形成合力,努力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市场运作和群众自力更生相结合的大扶贫格局。如成都市大力推进关爱援助体系建设,出台了《关于建立城乡一体社会关爱援助体系提升精准扶贫实效的指导意见》,全市关爱援助体系初步建立。
◎数据点击
2016年,全省精准减贫107.8万人、完成率102.7%,贫困村精准退出2437个、完成率103.7%,5个计划摘帽县的贫困发生率全部降至3%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