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通报2016年产权司法保护状况
坚持各种所有制平等保护原则
本报讯(记者 曾晶菁)昨(9)日,省高院通报2016年四川法院产权司法保护状况及十大典型案例。记者获悉,去年全省法院坚持各种所有制平等保护的原则,对各类产权主体的诉讼地位和法律适用一视同仁,通过妥善处理各类涉及产权保护的案件,发挥司法裁判引领示范作用,增强经济主体创业创新的信心和动力。
审理侵犯国资犯罪930人
去年,全省法院既保护物权、债权、股权,也保护知识产权及其他各种无形财产权,通过刑事、民事、行政等各种审判及执行活动,依法明确产权归属,切实维护当事人产权保护的合理诉求。
去年,我省法院通过审理各类侵犯产权的犯罪案件,审理合同纠纷案件、公司股权、企业破产案件以及行政征收、行政协议等案件,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和执行工作力度,依法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财产保全措施,严格规范涉案财产的处置等,充分发挥司法对产权的保护、促进作用。2016年审结其中涉及所有权、用益物权等案件10422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3017件。
针对群众关心的各类侵犯产权的犯罪案件,我省法院审理贪污、挪用公款、私分国有资产罪549件,判处930人;审理职务侵占、挪用资金241件,判处343人;打击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侵犯产权犯罪,共审结案件435件,判处1216人。针对“执行难”问题,2016年共执结案件239134件,同比上升33.3%,依法司法拘留“老赖”2449人,执行到位金额815.9亿元。
一审审结拆迁案549件
据通报,我省法院2016年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案件18589件,审理民间借贷纠纷一审案件63821件,审理企业兼并重组中的股权转让、公司合并分立等民商事案件478件,审理股东权益纠纷一审案件3165件。此外,全省法院共办理诉前财产保全6118件,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同时,加大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司法监督力度。2016年共判决撤销、变更原行政行为或确认违法803件;审结拆迁一审案件549件,其中判决变更行政行为、履行法定职责、确认行政行为无效或违法共36件。
下一步,全省法院将按照《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障产权的意见》以及最高法两个文件精神,积极践行产权保护新理念和新要求,及时出台我省关于加强产权保护的意见,通过妥善处理各类涉产权保护的案件,增强经济主体创业创新的信心和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