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法院发布2016年度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白皮书
劳动争议更多元 平均结案时间60天
本报讯(王晓燕 夏旭东 记者 刘冰玉)2016年成都两级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平均审结时间约为60.21天,快于其他类型民事案件的平均审结时间。这是记者从昨(2)日成都中院发布的《2016年度成都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审理状况白皮书》(下称《白皮书》)中获悉的。
记者从《白皮书》中获悉,2016年,成都地区法院共受理劳动争议案件11152件,占民事案件总数的6.58%,较2015年同比减少10.94%。其中,20个基层法院一审受理的案件数为9024件,较2015年同比减少12.71%;涉案标的总额为5.31亿元,较2015年同比增长2.3%。全市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增幅均略有下降。
复合诉讼请求占比高
与2015年相比较,2016年成都法院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劳动争议多元趋势明显。从劳动者看,企业管理人员、业务销售人员作为劳动争议纠纷主体较往年明显增多。从用人单位看,纠纷主体从“一对一”即劳动者与单个用人单位到“一对多”即劳动者与多个用人单位的变化。
当事人诉讼请求呈多元趋势,从2016年统计数据分析,复合诉讼请求案件占比较高。从抽样调查的500件劳动争议案件看,除单一要求确认劳动关系的21件案件外,其余479件案件复合诉讼请求达467件。
平均审结时间60.21天
2016年全市两级法院劳动争议案件平均审结时间约为60.21天,快于其他类型民事案件的平均审结时间。其中,案件判决总数为5444件,调解总数2301件,调解率为24.1%。一审法院在劳动争议的事实认定和法律适用上比较准确。全市劳动争议案件二审改判率3.24%,发回重审率为0.84%,改发率低于其他类型民事案件。
记者了解到,自成都中院设立民事审判第六庭,专门审理劳动争议案件后,各基层法院也逐步建立起劳动争议案件专业审判机构、专业审判团队、专业审判组织或专门法庭。目前,成都武侯区法院等基层法院已成立专门的劳动争议审判机构,郫都区法院等也成立了专门的审判组织。
中小企业不规范是主因
据了解,中小民营企业,特别是制造加工业、建筑装修业等劳动密集型民营企业不规范用工仍是引发劳动争议纠纷的主要因素。比如,部分中小民营企业存在旺季招人、淡季开人的情况,劳资关系的不稳定性导致劳动争议高发。就2016年审理的劳动争议案件看,存在少数用人单位不规范用工从“过失”转变为“故意”的情况,往往有意采用“迂回”方式,恶意规避法律。如在内部规章制度中排除用人单位义务,加重劳动者义务;以不支付相应工资为由,迫使劳动者“自愿”签订辞职申请等。
成都中院相关负责人表示,2017年,成都法院将着眼劳动争议源头化解、实质化解,主动加强与人社局、司法局、总工会、工商联、企业家协会的联系与协作,开展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指导建立行业性、区域性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协助用人单位与当地调解仲裁机构进行沟通,依法及时做好劳动争议预防调解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