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字楼里“装老板” 法院门前“哭穷酸” 戏精“老赖”穿帮被拘!

  
2025-08-08 11:40:33
     

陈智雄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法官,张某某在写字楼上班,我看见他了。”8月8日,邻水县法院“执行110”接到申请执行人胡某电话后即刻出警赶往重庆,在某写字楼发现了张某某,此时其正谈着几百万的“生意”。


“张某某,有个案子需要你到法院处理一下。”

“我们到外面去说。”张某某见到执行法官后神色慌张,但并不意外。

原来,被执行人张某某因生意上资金周转困难向胡某借款10万元,借款期限届满后未按约定偿还债务,胡某遂向法院提起诉讼,双方经法院调解后达成协议:张某某分期偿还本金及利息共计12万元整。调解书生效后,张某某始终未履行还款义务,胡某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你欠申请人胡某的钱,打算如何偿还?”“你的银行卡、微信和支付宝都被冻结了,平时消费怎么支付的?”“你在高档写字楼上班,近半年的收入去哪了?”

面对执行法官的三连问,张某某试图辩解:“法官,我真是穷得叮当响啊!全身上下就剩几十块钱了,真的!”

面对哭穷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很快识破了他的“小伎俩”。通过对张某某的手机进行搜查,发现其有两个微信号,且在本案调解生效后的几个月内,有近8万元的消费记录。

“解释一下?”执行法官将手机屏幕转向他,目光锐利。


面对铁证如山,张某某终于低下了头,额头上渗出细密的汗珠。原来,他在账户被冻结后,为逃避执行,使用女友身份信息注册了微信“小号”。

“我,我就是图个方便……”他的辩解轻得像声叹息,却掩盖不了恶意逃债的事实。

经查,被执行人张某某明知自己负有履行义务,且具备履行能力,却故意采取使用微信“小号”等手段隐匿、转移财产,逃避执行,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邻水县法院依法对张某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罚款1000元的处罚决定,并责令其限期履行还款义务。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