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军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自以为微信“换马甲”就能金蝉脱壳?岂料聪明反被聪明误!
7月25日,记者从武胜县法院获悉,被执行人贺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及和解协议,使出了“借用他人身份注册微信”的歪招企图逃避执行,被武胜县法院司法拘留十五日,有力维护了申请执行人谢某的合法权益。
合作伙伴起纠纷对簿公堂争权益
谢某与贺某两人曾共同参与一个合伙项目,项目顺利完成后取得了可观利润。然而,作为合伙人的贺某却迟迟没有向谢某支付应得的投资款及利润。在多次协商无果后,心寒的谢某最终拿起法律武器,将昔日的合作伙伴贺某诉至武胜县法院。
法院受理案件后,经过依法审理,查明了案件事实,最终判决贺某限期向谢某支付投资款及利润共计40余万元。判决生效后,贺某并未在指定的期间履行付款义务。无奈之下,谢某向武胜县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和解协议成空文微信隐匿藏踪迹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积极斡旋,搭建沟通桥梁。经过执行干警一番调解,双方自愿达成了分期付款的和解协议,被执行人贺某承诺将按照协议约定的时间和金额逐步履行付款义务。
然而,被执行人贺某的承诺再次化为泡影。他不仅对分期付款的义务置之不理,更动起了歪心思,借用他人身份信息注册了一个全新的微信账号,供自己秘密使用消费,妄图以此隐匿财产、规避法院的执行查控。
拒执行为触法网司法拘留证权威
被执行人贺某的一系列行为,不仅严重损害了申请执行人谢某的合法权益,更是对司法权威的公然挑衅。
经执行干警耐心劝说、释法明理,被执行人贺某仍拒绝履行义务,且对其抗拒执行的行为拒不悔改。为维护法律威严,打击被执行人贺某抗拒执行的嚣张气焰,武胜县法院在查明相关事实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果断决定对被执行人贺某采取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强制措施。
法官提醒:
本案再次提醒广大公民,生效的法律文书必须严格遵守,这是维护司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基本要求。双方在执行过程中达成的和解协议,同样具有法律效力,被执行人应当按照约定自觉履行。如果像本案中的贺某一样,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甚至采取隐藏、转移财产等方式规避执行,将会面临法律的严厉制裁。司法拘留只是其中的一种强制措施,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遵守法律、尊重司法裁判是每个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试图挑战法律底线,逃避法律责任的行为,都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