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双双 杜维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七月的骄阳炙烤着大地,在武胜县法院工作人员的耐心与坚持中,一件代位求偿权纠纷被成功化解。
今年4月中旬,70岁的李大爷驾驶摩托车走在乡道上时,与相向行驶的小汽车相撞,后经交警认定李大爷违反交通规则,负事故全责,车辆定损后产生维修费约15000元,李大爷摩托车购买的交强险赔付了部分,还剩下一万余元由小汽车车主投保的某保险公司垫付。但因在该起事故中李大爷负全责,保险公司遂向武胜县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定李大爷给付垫付款。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认为该案证据充分、事实清楚、案情简单,又考虑到被告李大爷年逾七十,电子送达可能不便接收,便想通过“上门送达+调解”的方式来推进该案。
由于电话联系不上李大爷本人,武胜县法院干警只好辗转多地联系到李大爷所在村的村支书,并在其处确认了李大爷的具体住所。然而抵达李大爷住所时,却只见紧闭的房门。向邻居打听后才得知,李大爷此时正在一小时车程外的乡镇跑摩的。
“李大爷,我们是武胜县法院的工作人员,过来给您送达起诉书等材料。”当武胜县法院干警第三次拨打李大爷的电话时,他接通了,虽然不是很情愿,但他还是告知了跑摩托的具体地点,并约了见面时间。
法院干警当即驱车前往约定的路口,又在炎热的天气里等了半小时,才看到李大爷骑着沾满尘土的摩托车缓缓驶来。
“我没有这么多钱赔,开庭的地方太远了我也不会去。”当武胜县法院干警当面向李大爷宣读起诉书上的内容时,李大爷焦急而抵触地说。
注意到老人说话的口音和指节上的老茧,武胜县法院干警轻声将起诉书内容转化为方言土语,耐心解释道:“大爷您看,这起事故主要责任在你,保险公司又帮您垫了钱,现在就像您借了邻居的东西得还一样……”
与此同时,法院干警还详细向李大爷解释了赔偿金额的构成,从医疗费用清单到法律条文依据,一点点帮李大爷捋清账目。
当李大爷反复念叨“开庭路太远”时,武胜县法院干警立刻告知李大爷:“您要是觉得开庭地点太远,我们把法庭搬到您村口开,让街坊邻居都能来听听理。当然我们也可以组织保险公司和你进行协商,看你们能不能达成协议……”
这番话让李大爷愣住了。他望着眼前汗流浃背却始终笑意温和的法院工作人员,神情动容:“你们这么远跑来,还替我想这么多,那请你们帮我联系下保险公司,看费用能不能少一些……”武胜县法院干警立刻联系保险公司,将李大爷的困难和诉求一一告知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
最终,在承办法官的组织下,保险公司与李大爷达成了调解协议,保险公司减少了部分款项,李大爷也主动前往该保险公司营业处给付了垫付款。随后,该保险公司向武胜县法院提交了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