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整治“老赖”  松潘法院系列案件收获执行“硕果”

  
2025-07-04 13:56:26
     

司法拘留是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过程中,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或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的最严厉的司法惩戒措施之一。它彰显法律权威,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      

近期,松潘县法院“松州利剑”雷霆出击,连续对多名规避执行的被执行人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取得显著成效。

案例一

2023年5月,黄某与张某在松潘县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法院据此制作了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调解书生效后,张某并未按约履行。2025年,黄某依法向松潘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2025年3月3日执行立案后,执行干警联系上张某,督促其履行了部分款项2000元,剩余款项3000元张某再次承诺一个月内付清。但期限届满后,张某不仅未还款,反而玩起“失踪”,电话拒接,音讯全无。法院立即启动联动机制,联合公安机关、基层网格员展开查找。经多方努力,成功将张某拘传至法院。在法院调解室内,张某请求法官再给一次机会,并承诺立即筹款。仅一小时后,张某便凑齐全部剩余案款,当场履行完毕。

案例二

2020年11月,杨某与许某在诉讼后经法院判决并做出民事判决书,但在民事判决书生效后许某未履行义务。2021年杨某申请强制执行,松潘县法院于1月27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50400元。当时因许某下落不明且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该于2021年6月3日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简称“终本”)。

案例三

近期,申请执行人杨某向松潘县法院提供关键线索,指认许某并非无力偿还,而是有钱不还,且人就在老家。经过连续两日的细致摸排,执行干警在许某老家成功将其拘传。执行法官依法检查其微信账单,发现其月消费高达数万元,其中仅抖音平台月支出就超过一万元,消费水平明显超出生活必需限度。

许某的行为已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关于被执行人应报告财产、不得有高消费等拒执行为的规定。经执行法官报请院长批准,法院依法对许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决定。

蒙某申请执行王某一案,松潘县院于2025年4月8日立案执行,执行标的为11000元。但被执行人王某一直隐匿行踪,规避执行,经法院传统调查手段难以查找。执行干警在公安机关协助下,在连续蹲守的第三天深夜,成功锁定王某并将其拘传。    押解回法院途中,王某仍以各种困难为由哭诉辩解。 法院随即启动拘留前体检程序。在医院体检过程中,王某切实感受到拘留措施即将执行的巨大压力。最终,在深夜23时48分,王某通过亲友凑齐全部案款并支付给申请执行人,得以免于司法拘留。

法官说法

采取司法拘留等强制措施,是手段而非目的。 核心在于督促被执行人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维护司法权威和当事人的胜诉权益。

 法律文书必须履行: 人民法院作出的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具有国家强制力,一经权利人申请执行,强制执行程序必然启动。

切勿心存侥幸:任何企图通过隐匿行踪、转移财产、虚假申报、高消费等方式逃避、抗拒执行的行为,都是对法律尊严的挑战,必将受到法律的严厉制裁。

主动履行是正途: 被执行人应摒弃侥幸心理,主动、及时、全面履行法律义务。否则,等待的将是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拘留、罚款、限制高消费、纳入失信名单直至追究刑事责任等更为严厉的法律后果。司法拘留的“手铐”和拘留所的“大门”,就是悬在拒执者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

(松潘县法院)

编辑:王硼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