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检察联合听证:一场听证会,解开企业立案监督“疙瘩

  
2025-07-01 17:33:16
     

“感谢检察官的耐心解释,你们提出的注意事项我都记住了,以后签合同再也不会这么疏忽大意了。”6月26日,接过四川省邻水县检察院送达的《不立案理由审查意见通知书》,川渝高竹新区某企业负责人谭某某感慨地说。

2022年至2023年期间,川渝高竹新区A公司负责人谭某某因财务管理需要与重庆市B公司徐某某签订多份财务软件服务合同,并完成验收。B公司派员到A公司驻地办公,参与软件升级后的培训、指导等。

2024年4月服务合同到期,B公司撤回技术指导人员后,A公司以财务软件不能正常运行,且B公司没有按照买断形式提供财务软件为由,认为徐某某涉嫌合同诈骗,并于2024年12月30日向四川省邻水县公安局报案。公安机关审查后作出不予立案决定,A公司不服,向邻水县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

邻水县检察院受理后,考虑到案件发生在川渝高竹新区,双方均为民营企业,遂联合重庆市渝北区检察院成立办案组,开展跨区域协作。

通过调取卷宗、联合审查、走访企业、听取技术专家意见等方式,全面梳理案情。办案组认为,该案合同约定只是提供服务,对软件版本及是否买断约定不明,无证据体现徐某某虚构软件授权服务商销售软件,且徐某某提供的软件具有客观使用价值,事发后积极采取措施进行了补救。徐某某的行为不构成合同诈骗罪,公安机关作出的不立案决定正确。

 为有效化解企业疑虑,回应企业关切。6月24日,川渝两地检察机关联合召开公开听证会,川渝两地工商联代表、专业领域律师、侦查机关承办人、专家技术人员等应邀参加。

听证会上,检察官详细介绍了案件事实、争议焦点及相关证据,侦查机关说明了不立案理由。申请人及其代理人充分表达了诉求和依据,专家技术人员就软件版本、服务模式等问题发表专业意见。五名听证员围绕合同履行、验收程序等问题进行提问,经评议,一致认为本案属民事经济纠纷,不符合刑事立案条件,同意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

听证会结束后,承办检察官结合案情再次对申请人进行了释法说理,建议申请人通过民事诉讼维权,并发放风险提示函,从强化全员法治意识、完善合同全流程管理、健全争议应对机制三方面提出具体法律建议,帮助企业堵塞管理漏洞,防范法律风险。申请人当场表示心中的疑问消除,对公安机关作出不予立案的决定表示认可。

“检察听证把各方请进来,让申请人有理能讲、有惑能问,充分彰显了司法的公平公正,希望川渝检察机关持续深化协作,用好公开听证这一平台,凝聚多方智慧,平等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为川渝高竹新区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法治营商环境。”与会听证员表示。

(陈艳 庞丹 田晓)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