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丽丽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法官,我积极想办法替我父亲履行案款。”面对前锋区法院执行法官的“最后通牒”,被执行人吴某儿子慌了神。
吴某拖欠李某92000元劳务费八年之久,广安市前锋区法院判决生效后仍拒不履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吴某送达了法律文书,并冻结了其银行账户,但仅扣划到3950元。
案件一度陷入僵局......但执行法官从未放弃!经多方调查,发现吴某在“诉讼过程中”已将名下的房产赠予儿子并完成了过户转移。
由于无法联系吴某,前锋区法院想法联系到吴某的儿子,告知其父亲转移房产涉嫌拒执犯罪,如不主动履行,争取申请执行人谅解,将会面临刑事处罚“法官,我马上想办法替我父亲履行。”高压之下,吴某和他儿子终于认识到拒不履行的严重后果。
后续被执行人儿子主动到法院来书面向人民法院申请为该案做担保。主动替父亲履行案款。
于是,吴某儿子在征得申请人谅解并同意和解方案后,火速筹集到五万元,当场现金支付4万元给申请人代理律师,转账给申请人李某1万元。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剩余款项将于2026年2月底前付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