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伴随着工程机械的轰鸣声,珙县人民法院依法对拒不履行退还土地义务的某采石场实施强制拆除,一举清除了长期阻碍当地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的“硬钉子”,为修复区域生态环境、土地资源再利用的目标扫清了障碍,彰显了司法权威。
2018年6月,被执行人占用巡场镇天池村采矿用地。该地属于珙县巡场镇14个村历史遗留工矿废弃地复垦利用试点项目。申请人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根据相关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被申请执行人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并处罚款。珙县人民法院裁定准予执行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作出的处罚决定。
自裁定书生效以来,珙县某采石场迟迟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的义务。2024年7月,申请人要求强制执行。由于被执行人提出经营困难,经多次协商,对于应退土地上涉及的固定资产如何拆卸、运输和保存,设计的几套方案均因现实原因无法达成,实际也未达到强制退还的条件,最终双方达成和解,给予被执行人一定期限,于2024年10月25日前退还土地。
直到2025年1月,由于被执行人仍未按照和解履行协议退还土地,申请执行人申请恢复执行。
既要兑现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也要最大限度减少被执行人因强制措施可能遭受的额外财产损失,执行工作面临着复杂挑战。承办法官陈法官深知此案关乎法律尊严与当事人合法权益,于是主动联系被执行人,告知其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的法律后果,并针对退还土地上遗留的采石设备、厂棚等固定资产的拆卸、运输、存放这一核心难题,让其在指定限期内,提交详细的、具有可操作性的处置方案,同时组织申请执行人进行现场勘察核对。在法官的强力推动和法律威严的震慑下,经过数轮艰难谈判,被执行人与申请执行人、第三方公司达成一份切实可行的方案。
6月12日上午,珙县法院执行局干警、法警整装集结,准时抵达执行现场。为确保执行过程公开透明、规范有序,法院主动邀请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巡场镇镇政府代表以及天池村社代表全程参与监督见证。在当事人双方代表及第三方公司负责人的共同见证下,早已准备就绪的专业施工队伍,在法院执行干警的指挥和监督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依法对该采石场的地上附着物实施强制拆除。经过两个多小时的连续作业,困扰当事人数年、影响土地复垦项目推进的土地清场工作终于得以解决,申请执行人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代表现场签字确认,顺利接收了清理完毕的土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