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杰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雍剑波 文/图
“多亏了法官,那块压在我心上的石头总算落下了……”在广安高新区劳动人事争议联调中心,张大姐紧攥调解协议,声音哽咽。5月27日,记者从广安市中级法院获悉,一场由“法院+N”多方联动的调解,成功化解了张大姐与某科技公司的工伤赔偿纠纷。
这要从去年三月的某个清晨说起。7时30分,晨雾未散,张大姐如常骑着电瓶车前往某科技公司上班,谁想,在公司路口与一辆大货车发生交通事故倒地受伤。经诊断,张大姐腰1椎体压缩性骨折,被鉴定为九级伤残。后张大姐就工伤赔偿与公司协商未果,诉至法院。承办法官接手该案后,第一时间对案情进行梳理,并组织双方调解。
“公司说我在非工作时间和非工作地点受伤,不承认工伤,拒绝赔偿。”调解室内,张大姐握着褶皱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气愤地说道。
“公司出现经营困难,目前无能力支付工伤赔偿款,而且张大姐受伤期间,我们经常去医院看望她,她也明确表示了此次交通事故与公司无关,现在到法院起诉主张赔偿是出尔反尔。”公司负责人徐某急忙辩解。
双方就劳动关系存续期间的工资待遇、伤残补助金等诉求产生激烈争议,案件陷入僵局。“若机械判决,既伤企业元气,劳动者也难以及时获得救济。这起事故纠纷,调解或许是更好的出路。”法官沉吟片刻,当即拍板,“这个案子不能硬判,得找‘援兵’!”说罢,便立刻联系了邻水县检察院、司法局、人社局、总工会与广安高新区管委会成立联调专班,由人社、工会、管委会负责向原、被告做工作,法院、检察院、司法局进行法律指导。“据了解,你们公司对员工还不错,你生病期间,他们也经常来看你,这样有责任感的公司很难得。”听了工会调解员的话,张大姐若有所思,点头赞同。“张大姐受伤是事实,我看你们企业资质还可以,这次要是因为赔偿僵局坏了口碑,不值当啊!”人社局调解员递过一杯茶水。
“不是我们赖账,账上实在……”徐某搓着手答道。
“根据法律规定,九级伤残补助是9个月本人工资,加上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总共是4.8万元……”另一边,法院调解员推过计算器,向双方展示赔偿金额。
“其实……老板他们对我一直不错,住院时还送过水果……”张大姐扯着衣角说道。
“张大姐这么通情达理,你们是不是也该表示表示?”司法局调解员趁热打铁。
“这样张姐,这钱呢我们就当场兑付!您要是不嫌弃,伤好了还回来上班,做您能胜任的工作,工资……按老标准发!”徐某突然站起来,大声说道。
“当真?我这把年纪就怕……”张大姐红着眼眶,声音有些发颤。
“哎呀,我们都是‘证人’!谁也不能反悔!”管委会调解员爽朗一笑,一把拉住两人的手。
“好!”张大姐和徐某异口同声,双手紧紧握在一起。
调解室里一时安静下来,只剩下空调的嗡嗡声和签字笔搁在桌上的轻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