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超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唐万贵
“我就想着睡了一觉酒应该醒了,真没想到还能被查出来……”在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清香坪派出所内,男子懊悔不已地说道。谁能想到,这起令人啼笑皆非的醉驾查处案件,竟发生在派出所办事窗口前。
时间回溯到2025年5月2日凌晨,家住攀枝花市清香坪的一男子与朋友聚餐,推杯换盏间,酒精不断下肚。直至凌晨,这场聚餐才散场。男子回家后倒头便睡,一觉醒来已是次日清晨。自认为经过一夜休息,体内酒精早已消散,他全然未将酒驾风险放在心上,径直驾车前往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清香坪派出所办事。
据了解,当天上午,该男子在窗口与值班民警交流时从一旁路过的另一名民警闻到其身上一股浓浓的酒味,发现该男子曾于几分钟前独自驾车来到派出所,便怀疑其酒后驾驶机动车。
随即民警进入值班室,向值班民警报告,并找来酒精测试仪对该男子进行酒精测试。测试结果显示红色警告。派出所民警立即将该情况反馈给攀枝花市公安局西区分局交警大队。
获悉情况后,交警迅速赶至派出所,经交警对该男子进行了酒精测试经呼气式酒精测试,最终结果为161ml/100ml,涉嫌醉酒驾驶。面对测试结果,该男子承认当日凌晨1点左右喝了酒,自以为睡一觉起来就没事了。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民警提醒】
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相较于平时有所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盘;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饮酒后会使视力暂时受损,视像不稳,辨色力大幅下降,因此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饮酒后视野还会大大减小,视像模糊,眼睛只盯着前方目标,对处于视野边缘的危险隐患难以发现。
很多人都有一个误区以为酒后睡一觉就没事了,次日开车就不属于酒后驾驶了,但“人醒”不等于“酒醒”!隔餐酒、隔夜酒也可能涉酒驾。因为酒精在人体内代谢速度取决于个体差异及酒精摄入量,每个人的体质不同,酒精的代谢速率是不同的,交警对酒后驾驶的认定是根据驾驶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来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