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告人杨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网络上以虚假女性身份交友并骗取男性财物,且数额较大的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近日,由丹巴县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某诈骗案在莫斯卡村开庭审理,让牧民群众现场观摩庭审,零距离感受阳光司法。
半年前,小王(化名)在某聊天软件认识异性网友杨某某并发展为男女朋友关系,期间向其频繁转账,杨某某也多次承诺线下见面。虽然没有见过“女友”的真实面貌,也没有通过语音电话,但小王坚信自己的真心一定能换来“女友”的真情。可随着时间的推移,小王转给“女友”的钱越来越多,而“女友”总以各种理由推迟见面的时间,在陆续转了4万余元后,小王终于意识到自己可能被骗,便选择了报警。公安机关迅速展开侦查,将杨某某抓获归案,让小王没想到的是,日思夜想的“女友”竟然是一名男性。
庭审中,公诉人围绕被告人犯罪过程进行了充分举证,还原了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在法庭辩论阶段,公诉人化身“普法老师”以案释法:被告人杨某某利用网络交友为诱饵,不仅伤害了无辜的被害人,也亲手毁掉了自己的青春和未来。希望大家以本案为鉴,交友时要擦亮眼睛,提高反诈能力……
“这是一件我们老百姓身边的案子,选点选材都非常好。庭审中,检察官讯问重点突出、举证条理清晰,公诉意见更是国法、天理、人情有机统一的生动体现,令人动容。通过今天在现场观摩庭审,让我们看到了检察机关在守护人民群众安全感、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责任与担当。”观摩人员在庭审后的评议会上如此说道。
庭审结束后,丹巴县检察院邀请参与观摩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等对庭审进行评议,总结此次庭审的亮点,分析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与会人员从法律文书规范性、指控犯罪精准性、释法说理感染力等方面提出具体意见建议。
案例是最好的“清醒剂”,也是鲜活的“教科书”。下一步,丹巴县检察院将继续深化全面履职,做好案件办理的“后半篇文章”,将庭审现场变成普法教育课堂。同时,持续推动听庭评议活动常态化开展,通过“评庭、评案”补短板、强弱项、传经验,不断加强公诉队伍出庭能力建设,助推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丹巴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