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丹巴县检察院与小金县检察院共同办理一起河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深入开展跨区域司法协作,为守护一江碧水注入法治力量。
4月初,丹巴县检察院在履行公益诉讼监督职责中收到群众举报,丹巴县格宗镇俄呷村境内存在河道生态环境被破坏的情形。经调查核实后发现该损害行为发生在阿坝州小金县潘安乡,若不整改,夏季汛期来临时将对下游村民造成安全隐患。按照丹巴县检察院、与小金县检察院签订的《跨区域检务工作联动机制实施方案》,丹巴县检察院及时将该线索移送给小金县检察院办理。
4月14日,丹巴县检察院联合小金县检察院针对跨区域河道生态环境问题开展现场勘察工作。办案人员沿着河道进行细致巡查,运用无人机对河道周边的地形地貌、污染源分布等情况进行高空拍摄,获取全面直观的影像资料,发现存在倾倒矿渣破坏河道突出问题,严重影响了河道的生态环境和下游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通过现场勘察、询问相关人员、调取证据材料等方式,进一步查明案件事实后,小金县检察院依法向相关行政机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对河道生态环境问题进行整改。
为进一步巩固跨区域河道生态环境治理成果,加强检务协作交流,丹巴县检察院与小金县检察院召开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座谈会。双方回顾总结了前期联合办理河道生态环境公益诉讼案件的工作经验和成效,深入分析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并就如何进一步加强协作配合进行了探讨。座谈会上,双方达成以下共识:一是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交流工作情况,研究解决问题;二是加强线索移送和信息共享,及时通报发现的案件线索和相关证据材料,形成工作合力;三是开展联合培训和调研,提升检察人员办理跨区域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跨区域联合办案扩大办案成效,提高社会公众对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的意识,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此次跨区域检务协作,是两地检察院积极践行跨区域协作的生动实践,为河道生态环境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两地检察院将以此次协作为契机,不断深化合作领域,拓展合作方式,共同守护好长江上游的绿水青山,为人民群众创造更加美好的生态环境。
来源:丹巴县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