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姗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4月17日,记者从自贡市大安区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开展的第一季度“春雷”集中执行行动实现执行工作首季“开门红”。
据介绍,本次行动重点聚焦涉民生、涉企及5万元以下小标的案件。行动期间,执行干警按照方案不畏艰辛、连续作战,灵活运用多种执行措施,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拘传、拘留等强制措施,成功执结了一批“钉子案”“骨头案”。
拒不履行强制扣车
“大安法院执行110吗?我找到张某的汽车了!你们快来扣车!”接到该线索后,执行办案人员立即奔赴现场。
张某和江某某是朋友关系,一年前张某将某地彩灯项目的劳务部分分包给江某某,项目完工后张某一直拖欠十万余元未支付,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人员通过电话、上门查找等方式,一直未能联系上被执行人张某。正愁着案件如何进展时,申请执行人提供线索说找到了张某的汽车,于是执行人员立即出发奔赴现场并对车辆实施扣押措施。
“最近我手头真的有点紧,能不能帮我和江某某协商,我分期还他的钱...”张某知道法院“动真格”扣押了他的车辆后主动的向法院联系,希望法院组织双方协商解决此事。次日,在法院的组织下,张某现场支付了2万元,双方并就剩余款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谢谢法院帮我追回了血汗钱”江某某感激地说道。
执前督促助企纾困
“谢谢法官,我的案件不用立案执行了,对方已将案款全部履行完毕!”申请执行人在电话中激动地说道。
某彩灯公司承包了某地彩灯项目,该项目发包方为当地机关单位,但未及时付款,该案诉至法院并经审理判决后仍未履行,某彩灯公司遂申请执行。集中执行期间,在立案审查过程中发现该机关单位无执行案件记录,其未履行或有特殊原因。为避免立案执行后对该机关单位产生负面影响,在征得某彩灯公司同意的情况下,执行法官果断启动执前督促程序,向该机关单位发出了《执行前督促履行义务告知书》。该机关单位在收到告知书后及时与法院联系反映现在单位资金紧张支付确有困难,希望能协商分期履行。尔后经法院与双方多次进行电话沟通,最终某彩灯公司与该机关单位达成了分期履行的和解协议。近日,在最后一笔款项支付期限届满前,执行法官主动对该机关单位和王某某分别进行电话回访,询问案款履行情况,双方均称案款已全部履行完毕。至此,一件纠纷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双方当事人对执前督促履行齐声说好。
据悉,本次“春雷”集中执行行动出警64人次,拘传被执行人27人,发布失信、限制消费42人次,成功促成15起案件当场达成执行和解,执行到位金额23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