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李某系列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行为,4月10日,记者从华蓥市法院获悉,华蓥法院采取递进式惩戒措施,先于2025年1月作出拘留决定并启动公安机关"临控"机制;在华蓥市公安机关2025年4月2日成功拘传李某后,经核查其刻意隐瞒的微信资金流水,最终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2024年4月26日,华蓥法院作出(2023)川1681民初1828号民事判决,判令李某、重庆某物流公司向交通事故死者向某甲的继承人向某乙等人支付赔偿款71万余元。
判决生效后,李某始终未履行义务,向某乙等人于2024年7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是被执行人却一直拒绝履行。
拒不履行财产申报义务,华蓥市法院向李某送达执行裁定书、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后,李某不仅以"已购买保险"为由拒不到院,更未按财产报告令要求申报任何财产状况,构成对财产报告制度的首次违反。
恶意转移财产且隐匿交易,在法院采取强制措施期间,李某将实际所有的车辆以10万元价格秘密出售,交易款项虽汇入指定账户,但刻意规避财产报告义务,未向法院说明该重大财产变动事项,构成二次违规。
持续对抗财产监管,面对法院2025年1月送达的《限期交付款项通知书》,李某在指定期限内仍拒不履行。执行法官通过调取其微信交易流水,发现其近一年存在大额资金往来,与其"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虚假陈述直接矛盾,构成第三次财产申报不实。
针对李某系列违反财产报告制度行为,华蓥法院采取递进式惩戒措施:先于2025年1月作出拘留决定并启动公安机关"临控"机制;在公安机关2025年4月2日成功拘传李某后,经核查其刻意隐瞒的微信资金流水,最终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郑倩 申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