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湾法院:冒名签贷、假证调解?司法“照妖镜”让“双面人”现形

  
2025-04-10 17:10:43
     

董燚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

近日,沙湾法院果断出击,依法查处一起性质恶劣的骗领身份证、冒充他人参与司法活动案件,涉案人员苟某被依法拘留十日。


案件回溯:冒名骗局终露马脚

2022年,苟某冒用郭某身份信息,以其本人人像向区公安分局骗领到一张身份信息属于郭某某的“假”身份证。嗣后,在郭某某不知情的情况下持前述身份证以郭某名义与某银行签订《农户贷款借款合同》,向银行贷款25万元。

2024年2月22日,借款期限届满,银行以郭某为被告向本院提起诉讼。在本院调解过程中,苟某持骗领身份证冒充郭某的名义与银行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浑然不知个人信息已经被盗用的郭某突然发现自己银行卡被冻结,才发现有人用自己的身份信息进行了贷款,并且被法院列为了被执行人,遂报案。

2024年9月21日,沙湾区公安分局就苟某某贷款诈骗一案正式立案侦查。至此,这起蓄意谋划的冒名骗贷案件终于浮出水面。

法律亮剑:司法追缉无处遁形

据调查,苟某某的行为严重背离了法律的基本准则。其通过不正当途径骗领身份证,随后在司法活动中,冒用他人身份参与其中,扰乱司法秩序,谋取非法利益,干扰了法院正常的民事诉讼程序,导致司法资源的浪费。

截止目前,沙湾法院已启动申诉申请再审程序,全面彻查苟某某骗领身份证和贷款诈骗事实,从民事追责到配合公安机关刑事侦查,双向联动,多管齐下,让违法犯罪行为无所遁形。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刘祥玖 吴江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