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炉霍县法院和旦都乡人民政府的工作人员放弃休假,奔赴矛盾一线,成功化解一起因离婚纠纷衍生的复杂财产矛盾,用担当诠释责任,以行动守护辖区和谐。
矛盾凸显:离婚余波,财产纠葛再掀波澜
原告切某(男方)和被告巴某(女方)离婚后,原本应各自开启新生活,但男方一系列行为却让矛盾再度升级。在法律上,国有土地所有权归国家,不可随意买卖,然而男方却罔顾法律,私自变卖婚内共同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还将国家发放给家庭成员的补贴全部据为己有。女方得知后,情绪激动,多次与男方理论,均以激烈争吵收场。邻里乡亲也被闹得不得安宁。若不及时调解,极有可能引发更大的冲突,给社会稳定埋下隐患。
迅速响应:部门联动,搭建纠纷化解桥梁
女方遂求助办案法官。炉霍县法院与旦都乡人民政府在获悉这一紧急情况后,第一时间启动联合调解机制,迅速组建调解专班。
法院派出经验丰富的法官,凭借扎实的法律专业知识,为调解提供法律支撑,详细指出男方私自变卖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严重违法,不受法律保护;旦都乡人民政府则选派熟悉当地民情的工作人员,利用深厚的群众基础,深入了解矛盾背后的缘由。
考虑到土地变卖这一关键问题,旦都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积极行动,通过多方渠道联系到买地人,邀请其参与调解,力求还原事情全貌,从根源上解决纠纷。
法理兼顾:耐心调解,化解矛盾症结
调解工作并不顺利。起初,男方态度强硬,坚称土地和补贴都应归自己所有,买地人也表示自己并不知晓土地买卖存在问题,拒绝配合。面对这一棘手局面,法官详细讲解了《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规定,以及私自变卖共同财产的法律后果,明确告知男方其行为已严重侵犯女方的合法权益。同时,依据《土地管理法》相关条款,向买地人阐明此次土地买卖交易违反法律规定,属于无效行为。
旦都乡人民政府工作人员则从邻里和谐、道德伦理等角度出发,对男方进行耐心劝说,引导他换位思考,理解女方的处境。针对买地人,工作人员详细介绍了转让土地使用权的规范手续和法律法规,消除其误解。
调解小组采用“面对面”和“背靠背”相结合的调解方式,多次分别与三方沟通,倾听他们的诉求,缓解对立情绪,寻找各方利益的平衡点。经过多轮艰苦的调解,男方终于认识到自己的错误,买地人也表示愿意配合解决问题。
握手言和:冰释前嫌,纠纷圆满化解
在炉霍县法院和旦都乡人民政府的共同努力下,三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买地人也因此认识到交易违法,自愿解除土地买卖协议。在调解现场,曾经剑拔弩张的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积压已久的矛盾终于得到圆满化解。
这起纠纷的成功化解,是炉霍县法院和旦都乡人民政府协同合作的成果,也是对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践行。通过多元调解机制,将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炉霍县法院将与各乡镇继续深化协作,一是加强对群众的法治宣传,二是不断探索创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以更加优质的服务,为群众排忧解难,为社会和谐稳定贡献力量。
(李璐 沈龙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