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永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陈博
身缠债务无力还款,为解自身困境他竟盯上了七家无辜店铺……日前,蒲江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诈骗案,一名男子通过编造举办宴席的借口,从副食店骗取大量商品进行变卖,数额超过13万元。
“警官,我遭人骗了!”“我也被诈骗了!”公安机关经过调查,被骗店铺多达7家,均是一人所为。原来,张某因生意经营不善,累积了大量债务且无力偿还,重压之下,张某利用自己配送干杂、熟悉副食店老板的便利条件,编造了要举办宴席的借口,从副食店骗取香烟、酒水、洗洁精等商品进行变卖。诈骗数额共计135957.6元,全部用于张某家庭日常开销及债务的偿还。
蒲江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张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的方式,骗取他人财物135957.6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被告人认罪认罚,自愿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依法判处被告人张某有期徒刑三年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并责令张某退赔七位被害人的全部经济损失。
案件承办法官提醒,近年来,新型诈骗方式层出不穷,但仍需警惕时有发生的传统熟人犯罪。副食店等小本生意常依赖邻里信任、赊账成为熟人作案的隐患。因此,要提高自身防范意识,一些不法分子以公司、单位、个人名义签单、赊账……千万不要轻信,务必核实真假,商品交易最好当面结清,即便是老客户、熟人介绍也要留一个心眼,本着“一手交钱一手交货”的原则,钱货两清才是生意保障,多次赊而不还者要提高警惕,久拖不还者应及时询问并考虑报警,以防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