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工作人员为扶贫对象贷款作担保被“套” 历时两年多终于成功追偿8万元

  
2025-03-25 16:36:20
     

高艺蓝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乡政府工作人员好心为扶贫对象的贷款作担保,原本有能力还贷的扶贫对象却在三个月后断供,导致其被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人向银行偿还了8万余元。

两年多以来,多次催收无果、强制执行“终本”,刘某的追偿之路很是坎坷。

今年2月24日,这起原本已经“终本”的执行案件被珙县人民法院再次恢复执行。

刘某是珙县某乡政府的工作人员,在对王某的扶贫帮扶期间,因王某的兄弟患病无钱医治,乡政府与王某商量后,决定由王某在银行贷款用于其兄弟治病。出于好心,并为了让王某兄弟早日得到妥善治疗,作为扶贫工作人员的刘某为王某的贷款提供了个人担保,助其成功在银行借贷8万元。

贷款发放后,原本有工作也有能力还钱的王某仅履行三个月的利息后便断供。刘某作为担保人,与王某一起被银行起诉。判决生效后,刘某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人向银行偿还8万余元贷款。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刘某在偿还贷款后向王某进行追偿,却多次催收无果。无奈之下,刘某于2022年10月向珙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首次执行过程中,执行人员依法向被执行人王某邮寄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传票等法律文书。经初次查控,暂未发现王某有可供执行财产,且未能联系上王某本人。首次执行以终结本次执行方式结案,法院依法对王某采取限高失信措施。

两年多以来,王某一直未和申请执行人及法院联系,也未履行过义务。为保障和实现申请执行人权益,珙县人民法院于今年2月24日在申请执行人的申请下恢复案件执行。

通过相关线索,法院找到了被执行人在某企业工作的地点,再度向其送达法律文书。迫于压力,王某虽然于3月6日到法院报告财产和收入情况,但对判决事实进行各种狡辩,并向法官出示各种生活开销的票据资料,意图再次逃避执行。

法官向王某解释拒不执行相关法律后果后,其仍然抱着侥幸心理,想要减除生效法律文书明确的义务。经法官多次释法说理,王某仍不悔改,没有履行的诚意,法官遂决定依法启动司法拘留程序。


当冰冷的手铐铐上手腕,王某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在司法拘留的强大威慑和法官的不懈努力下,王某主动想办法将案款本金8万元全部凑齐并履行。至此,这起“终本”案件得以“出清”。

编辑:张晓雨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