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利剑|从立案到拘传 自贡贡井法院“执行110”跑出司法“加速度”

  
2025-03-20 11:43:07
     

聂元春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贡井区法院"执行110"团队通过申请人提供的线索,不到1小时完成了从接警到拘传全流程,成功执结一起被执行人长期躲避执行的借款纠纷案件,以司法速度捍卫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李某某向某商贸有限公司购买调味品、食用油,后因持续拖欠货款1.3万元被诉至法院。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多次联系李某某,其不仅拒接电话,还搬离原住址刻意躲避执行。执行干警通过线上线下查控均未发现可供执行财产,案件陷入僵局。

3月12日上午,申请人公司法人在市区某商圈意外发现被执行人李某某行踪后,立即拨打贡井法院24小时"执行110"专线。接警中心3分钟内完成信息核实并报告执行指挥中心,经统一调度4名执行干警携带执法记录仪、拘传票等10分钟集结完毕。通过申请人实时共享定位,执行团队在15分钟内赶到现场,在自贡市区滨江路某处成功拦截李某某。

面对突然出现的法院执行干警,李某某心里非常清楚,开始仍以"没钱偿还"搪塞。执行法官当场宣布对其采取司法拘传措施,在押解过程中严肃告知:"逃避执行不仅面临15日司法拘留,若查实转移财产还将追究刑事责任。"感受到法律威慑力的李某某态度转变,主动联系亲友筹措资金,现场转账履行5000元,并就剩余款项签订分期履行保证书。

据贡井法院执行局负责人介绍,该案是自贡市贡井区法院推行"执行110"快速反应机制的典型。“执行110”快反机制实行"1分钟接警登记、10分钟研判部署、1小时抵达现场"的"110"工作标准,建立"执行法官+法警+书记员"的24小时备勤制度,2024年以来,已通过群众提供线索执结案件62件,执行到位金额逾400余万元。

红梅法官提示: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114条规定,拒不履行生效裁判的被执行人,法院可依法采取罚款、拘留、限制消费等强制措施,构成犯罪的将追究刑事责任。

该负责人表示,贡井法院将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用足用好执行强制措施,以智慧执行赋能精准查控,用快速响应破解"人财难寻",共同构筑诚信社会防线,让"纸上权益"加速兑现为"真金白银",切实维护司法权威和胜诉者合法权益!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