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渝携手保权益 司法护航稳经济

  
2025-03-17 11:45:59
     

但鑫屹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老板,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的行为也属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范畴。”“赠品虽然免费,但也应当提供‘三包’服务”。

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消费者法治意识和维权能力,在第43个“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之际,邻水县法院联合邻水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市渝北区法院、重庆市渝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川渝高竹新区共同开展“渝邻携手保权益·司法护航稳经济”法治宣传活动。


 消费的你

“今天听了讲解,真是长了不少知识,以前买东西,买着假货只能自认倒霉不知道该怎么办,现在知道该怎么维权了!”一位大爷感慨地说道。

在茨竹镇农贸市场,消费者维权咨询摊位成为现场焦点,两院干警和两地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共同组成的普法先锋队,现场向群众宣讲《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律指南》。该法律指南聚焦网络购物、预付消费等热点问题,通过典型案例解析、维权流程图示等形式,以川渝两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对比为特色,为群众提供跨区域维权指引。

期间,普法队员们还结合高额保健品、低价购、免费游、“专家”坐诊等,向群众介绍常见的消费陷阱和具体的防范措施,告诫大家谨慎对待低价优惠、警惕商家“洗脑式”宣传,防范“消费陷阱”,护好“钱袋子”。


 经营的你

“老板,在经营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禁止顾客自带酒水的行为也属于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范畴。”

“赠品虽然免费,但也应当提供‘三包’服务”。

一行人走进超市、餐馆、家电商铺,结合相关案例,重点讲解了商户在经营过程中应遵守的法律规定,如明码标价、保证商品质量、提供真实准确的商品信息、不出售过期食品等,并提醒商户们要诚信经营,合法合规开展经营活动,共同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我一直坚持诚信经营的原则,不卖假冒伪劣商品,不缺斤少两,不进行消费欺诈……只有这样顾客才会越来越多。”一位商家收到《诚信经营责任清单》后郑重地说道。


 出行的你

“网约车随意加价如何维权?”

“旅游遭遇‘价格刺客’怎么办”

在川渝高竹新区公交首末站点,普法队员为来往旅客普及《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知识,并围绕网约车违规运营、低价团、购物点是否合法、旅游合同应当包含哪些内容等方面,现场解析出行安全、服务“缩水”、强迫消费等法律问题,提醒大家签订旅游合同时留意涉及自身利益的条款,注意收集、保留相关发票和单据,当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向旅游局、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协会投诉或通过诉讼途径,有效地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法护消费,权佑民生。此次活动只是两地法院携手共建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缩影,未来,渝邻两地将持续深化合作,共同维护川渝毗邻地区公平竞争、诚信经营的市场秩序,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

编辑:夏修露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