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梅·新“枫”丨“纽扣法庭”助力村民的土地费拿到了

  
2025-03-13 12:36:43
     

周亮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法官,你帮我们想想办法嘛,年都过完了,李总还没有付我们钱。”一大早,富顺县法院赵化法庭周亮法官刚到法庭就被群众围住了。


经了解,原来是李某流转了赵化镇某村村民的50余亩土地用于花椒种植,与村民说好了每年春节前支付流转费,但今年李某不知为何没有按时支付,甚至不接村民的电话,导致大家气愤异常,这才有了开头的一幕。

法官通过村委会辗转联系上了李某。“我没得钱,没签合同的,随便他们去告。我不干了,花椒树在那儿,他们拿去就是。”李某满腔怨气地说道。经过法官耐心地释法明理,李某冷静了下来:“去年因为管理不善,加上行情不好,花椒没卖上价钱,扣除种植采摘的成本,不仅没赚到钱,还亏了不少。我都给大家说了,今年确实没钱,来年一定补上,可他们不理解,天天来找我闹,我也烦了,实在不行就把土地退给他们嘛。”

了解案件症结后,法官组织村民和李某一起到村委会调解。原来李某种植花椒已有多年,这两年好不容易花椒开始挂果了,但由于自身农业种植技术不够,对水肥管理等不够精细,导致花椒产量和品质一直不是很好,处于亏损状态,李某也无心再继续经营了。

如果李某不再经营,村民拿不到流转费,李某多年的投入打了水漂,土地也可能撂荒。面对这多方受损的局面,法官又联系上镇农业中心、镇社治办到现场联合调解。

经过多方协商,镇农业中心答应为李某提供技术支持以提高其种植技术,同时李某也同意将欠付的流转费分期支付给村民。在法官的指导下,李某与村民重新签订了土地流转合同,对合同内容、权利义务进行了规范,案件得到圆满解决。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