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靠背条款难以履行 法官就用“穿透式解纷”法

  
2025-03-10 09:19:30
     

廖欣宇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郭建民  

近日,自贡市自流井法院通过组织诉前协商,成功化解某小型科技公司与某大型通讯企业之间的买卖合同纠纷,既保障了科技公司的合法权益,又维护了通讯企业的正常经营秩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为优化区域法治化营商环境再添生动实践。

2024年起,某小型科技公司与某大型通讯企业签订设备供应及安装服务协议,某小型科技公司如期完成了数万元货物交付及智能化改造工程。双方订立的合同属于背靠背条款,后因业主方延期付款,某通讯公司以此为由暂缓支付某科技公司货款,导致该科技公司资金链紧张,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双方多次协商未果后,科技公司向自流井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支付欠款及违约金。(背靠背条款指的是,双方在合同中约定只有上家打钱才支付下家,如果上家不给钱,即使下家已完成合同义务,下家也无法如期收到货款。这种约定在工程案件中尤为常见。)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敏锐发现:该案涉及“背靠背条款”。中小微企业与大型企业间订立的“背靠背条款”不仅容易造成中小微企业商业活动中的资金链断裂,造成风险转嫁失衡,而且影响大型企业商业信誉,不利于大型企业贸易活动良性发展。经综合研判,法院决定组织磋商,解决纠纷。

承办法官多措并举开展“穿透式解纷”: 实地走访查症结:法院依法查明事实,确认企业方欠款主要是业主方延迟付款所导致,并非恶意拖欠;背靠背疏导情绪:针对科技公司“怕拖延”、企业“忧影响”的心理,分别解读诉讼风险及信用修复政策。居中协商促沟通:采用“建立法律有效性+商业可行性+关系可持续性”协商解纷工作方案。向双方释明《民法典》公平原则与诚信原则以及相关涉案法律法规,“背靠背条款”可能会导致某小型科技公司独自承担全部业主方付款风险,造成科技公司权益得不到保障、企业信誉受损等一连串不良影响,不利于今后双方开展常态化商业合作。

经过多轮调解,双方在法院见证下终于达成一致意见,企业承诺后期支付所欠款项,原告也予以了一定的宽限期并申请撤诉。调解现场,通讯负责人主动握手言和:“这次是我们流程衔接不到位,感谢合作伙伴的理解”;某小型科技公司代表感慨:“法院帮我们要回了钱款,让我们真切感受到做生意讲诚信、讲法律、讲公平。”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