龚晓敏 李玩泓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任
近日,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通过执前督促程序,成功化解一起涉及七旬老人的遗产继承纠纷,在保障申请执行人4万余元合法权益的同时,还维系了当事人亲情纽带,这一案例也成为乐山法院践行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生动写照。
据悉,2024年初,金口河区某村村民罗某因病去世后,有遗产尚未进行分割,其父母罗某、姜某起诉罗某的妻子李某,要求按照法律规定继承罗某的遗产。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由被告李某支付原告罗某、姜某遗产款项4万余元。判决生效后,李某未如期履行义务,罗某、姜某于2024年底申请强制执行。
乐山市金口河区人民法院受理执行案件后,考虑到申请执行人年逾七旬,与被执行人系至亲关系,双方亲情基础深厚,若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能加剧亲情裂痕,执行法官经研判,决定启动执前督促程序,以调解方式化解矛盾。通过多次释法说理、疏导劝解,最终促成被执行人主动履行4万余元给付义务,既兑现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又避免了强制措施对亲情的二次伤害。
“执行不是冰冷的程序,而应传递司法温度。”乐山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善意文明执行要求在保障胜诉权益的同时,最大限度减少对当事人生活及情感的影响。本案中,法院精准把握“比例原则”,通过柔性司法手段平衡法理人情,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执行工作中进一步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的意见》明确提出,要统筹把握强制执行与善意文明的关系。乐山法院近年来积极探索执前督促机制,在涉家事、涉民生案件中优先采用调解、教育等非强制方式,推动矛盾纠纷源头化解。
“善意文明执行是法治进步的体现。”下一步,乐山法院将进一步深化执前调解、信用承诺等机制,在民生案件中完善司法救助,让执行工作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同时呼吁社会理性看待执行难题,共同营造包容、诚信的法治生态,让司法裁判真正成为修复社会关系的“解压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