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周夕又
近期,崇州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与一般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的不同之处在于,此案是劳务中介公司通过蒙骗应聘人员,为其犯罪活动提供帮助。
2024年4月底至5月初,被告人简某找到被告人刘某某商议,通过被告人刘某某的“某供应链劳务中介公司”,以招聘“淘宝客服”日结工的名义,介绍兼职人员提供银行卡、手机、身份证给被告人实施“跑分取现”行为,商定依照“跑分”到账金额的5%提取好处费。
被告人刘某某、张某某、李某商议共同参与此事,之后刘某某等人分别通过微信朋友圈等渠道发布招聘“淘宝日结”兼职的广告,等兼职人员上门后,由被告人张某某对其银行卡额度进行查验,再将兼职人员带到被告人简某安排的宾馆。等上家放款到账后,简某再安排被告人章某带领卡主前往银行取现,所取现金交给被告人简某。经查,刘某某等人“招聘”四名卡主提供四张银行卡帮助取现,银行账户流入诈骗资金2.4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简某、刘某某、张某某等人为牟取非法利益,明知是他人犯罪所得而帮助他人以取现的方式予以转移,其行为侵犯了社会管理秩序和国家司法机关的正常活动,已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决被告人简某、刘某某、张某某、杨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被告人章某被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五千元;追缴各被告人的违法所得。
近些年,打着“工作日结”“轻松兼职”幌子实施诈骗犯罪的行为多发高发,被害人一旦被蝇头小利蒙蔽双眼,则很有可能陷入诈骗分子精心设计的陷阱中。被害人看中的只是几十块钱的佣金,犯罪团伙看中的则是利用被害人个人信息实施违法犯罪活动所带来的巨大收益。
临近年关,法官提示大家找工作一定要选择正规的求职渠道,注意信息甄别,不要随便相信小道消息,确保公司及岗位的真实性与合法性。同时,在求职过程中务必要妥善保管好个人信息,谨慎提供个人手机号码、身份证号码、银行账户及密码等重要数据,防止被不法人员利用,沦为“犯罪工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