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惠霖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李丹
去年底,宜宾市南溪区的刘某遇到了一件糟心事,自己价值2798元的衣服送到洗衣店干洗,不料取衣服的时候发现衣服被严重染色。虽然洗衣店后面对衣服进行了修复,但效果不佳。双方经多次沟通,始终未能达成一致意见。
今年1月,刘某将洗衣店诉至宜宾市南溪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衣服原价80%的损失。
案件受理后,承办法官发现本案涉案标的不大,且案件事实清晰明了。为了高效解决纠纷,减少当事人诉累,承办法官第一时间联系了原、被告双方,尝试进行调解。
一开始,被告认为原告要价过高,坚称是衣服本身存在问题才导致染色,拒绝调解。承办法官决定采取“背对背”的调解方式,一边从情、理、法多个角度对被告进行耐心劝说,详细解释相关法律规定,明确指出洗衣店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对顾客衣物负有保管和妥善处理的责任。另一边与原告进行沟通,询问其调解意见。
近日,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原、被告双方最终各退一步,被告自愿赔偿原告衣服原价50%的损失,并当场向原告支付了赔偿款。原告也当庭向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