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法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着 郭建民
近日,四川高院陆续揭晓了2024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和2024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司法建议的评选结果,自贡法院再次榜上有名。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4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典型案例评选结果的通报
依法履职定分止争 源头疏解劳动争议
——罗某英等12名劳动者诉自贡某皮件制品有限公司劳动争议系列案
推荐单位: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法院
编写人:张杰 李涛
一、基本案情
罗某英等185名劳动者均系自贡某皮件制品有限公司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该公司未依法为罗某英等人购买社会保险、未支付加班工资及安排年休假等。罗某英等12人先后以公司未为其购买社会保险等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支付相关赔偿。双方协商未果后,罗某英等12人申请劳动仲裁,后因不服仲裁裁决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公司支付加班工资、失业保险损失、经济补偿等。案件审理过程中,承办法官通过实地走访、与当事人沟通等方式了解到,除已提起诉讼的12名劳动者外,公司还与其余在职的173名劳动者存在类似矛盾,该173名劳动者后续也可能通过仲裁、诉讼方式维权。
二、裁判结果
针对罗某英等人已经诉至法院的12起劳动争议案件和173起潜在劳动纠纷,承办法官多次实地走访,充分调查核实,采取针对性应对举措。一是突出示范引领,“预防为先”理念贯穿纠纷化解全过程。采取调审结合的方式,选取具有代表性的案件先行处理,并将办案现场搬到劳动者身边,充分发挥“精办一案、调和一片”引领作用,为其他类似案件提供处理思路,促成其他案件顺利调解。二是多方协调联动,释法明理引导企业拟定化解方案。联合人社、工会等多方力量,积极与公司协调对接,并向负责人宣讲劳动领域法律法规,释明公司违法行为的严重性及法律后果,引导、督促公司及时拟定化解方案。三是积极延伸职能,司法建议为企业良性发展“把脉开方”。坚持“抓前端、治未病”理念,针对该公司在劳动用工管理方面存在的普遍性问题,及时发出司法建议,提出整改措施,促进企业管理精准施策。
最终,在人民法院的协调下,自贡某皮件制品有限公司主动与尚未起诉的173名劳动者达成和解协议,自愿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共计3,500,051.65元;对已诉至法院的12起案件,公司均及时、主动履行了案涉生效裁判文书确定的义务。至此,该起涉185名劳动者的群体性劳动纠纷得以实质化解。
三、典型意义
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妥善处理劳动纠纷,关系劳动者合法权益保障和社会大局稳定。人民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重要讲话精神,将“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和企业健康发展并重的原则”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大对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乱象治理力度。本案中,人民法院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以“调”促“和”,以“法”定“分”。一方面,通过调解,保障了劳动者合法权益,减轻了劳动者诉累,降低了劳动者维权成本,使劳动纠纷在前端得以及时化解,起到了劳动纠纷源头治理的积极作用;另一方面,法院积极履职,主动延伸审判职能。针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企业用工管理问题,通过发送司法建议“对症开方”,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为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降低劳资关系领域风险隐患,提供了坚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四、专家点评
点评人:张国华,四川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四川省委会常委,中国五冶集团总法律顾问兼首席合规官
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是党和国家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两项重大战略,一方面,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对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具有重要意义;另一方面,只有高质量的充分就业才能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本案例的典型之处是在于其很好地解决了“三小”与“三大”之间的关系:
第一,相比于企业庞大的资产规模,劳动者的个体权益份额小,但对劳动者的家庭却是重要经济来源与生活保障。人民法院不拘泥只办一案,通过提前介入、沟通协调,组织企业和劳动者回归理性对话,一是减轻了劳动者的诉讼负担与成本,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了其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二是通过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有效避免了173起潜在群体性劳动争议,降低了社会治理成本,维护了社会稳定秩序。
第二,相比于企业诸多利益关联方,劳动者的话语权份量小,但对企业高质量发展却是举足轻重的;人民法院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让企业意识到依法用工的法治价值远大于其违法用工所节约的用工成本,助力企业规范用工管理、防范用工风险,更好地平衡劳企双方短期利益与长远关系,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筑牢根基。
第三,相比于众多的司法财产案件,劳动者权益保护案件标的小,但放在社会治理层面却是国之大者。12起案件背后牵连着185个家庭,185起争议反映的是我国社会当前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道阻且长和高质量充分就业的任重道远。在社会治理层面,这些案件争议的妥善化解,以点带面,为其他地区和领域的纠纷诉源治理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成功范例,为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和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贡献了司法力量,是司法服务保障民生与社会发展的生动实践,值得高度肯定与深入研究借鉴,以持续拓展司法促发展的广度与深度,推动社会治理效能的全面提升。
作者心声
张杰(自贡中院民一庭法官助理):习近平总书记在谈论司法工作时多次提到案例的重要意义,强调“一个案例胜过一打文件”。案例就像一扇窗户,写活一篇案例,能让群众听见司法进步的声音,看到法治动人的画面。本案中,185名劳动者的背后,是185个家庭,人民法院加强劳动者权益保障,加大对欠薪欠保、违法裁员等乱象治理力度,妥善化解纠纷,能够以点带面,为纠纷多元化解提供范例,也为推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贡献了司法力量。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
关于2024年度全省法院十大司法建议评选结果的通报
四川省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关于健全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管理的司法建议
编写人:自贡市中级人民法院 李胜 唐霞
一、建议对象
自贡市发展改革委员会、自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自贡市消防救援支队、国家电网自贡供电公司、自贡市物业管理协会
二、建议背景
自贡作为川渝滇黔区域综合交通重要节点城市,新能源汽车产业蓬勃发展,公共充电基础设施建设科学有序发展。目前,自贡新能源汽车保有量已超14000辆并持续增长,居民自用充电桩保有量不足6000个,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存在一定“充电焦虑”,且充电桩在安装、管理、使用等环节均暴露出诸多问题,引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高度关注,提出相关建议议案。从近三年自贡两级法院审理的涉居民自用充电桩安装案件来看,因物业公司不予提供安装同意书导致居民安装充电桩受阻引发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居多且连年增加,还有大量因充电桩安装在共有区域、影响公共安全、妨碍他人正常生活等引发的相邻权纠纷、消除危险纠纷等持续增加,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新能源汽车行业高质量发展。为此,自贡中院结合省、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及前景,为从源头预防化解涉充电桩纠纷,向自贡市发改委等五家单位发出司法建议,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规范文件、优化报装流程、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监督管理。
三、建议内容
(一)出台规范文件,为充电桩安装管理提供依据。发展改革部门应尽快出台规范居民区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规范文件。明确安装申请流程、安装实施单位、监督监管部门及各部门主体职责等内容,厘清各主体应承担的责任。
(二)优化报装流程,探索建立“分级分类”报装模式。对既有居民小区进行“分级分类”管理。对本身预留了充电设备安装条件的小区,住建部门可探索居民自用充电桩报装“绿色小区”试点制度。
(三)完善配套设施,以“统建统服”与“自建自管”相结合模式推进居民区充电桩建设管理。对未预留充电设备安装条件的老旧小区,可统一规划,根据电动汽车推广实施计划和居民需求,结合既有小区电容情况制定年度建设计划,建立居民区共用桩,支持充电运营商按照“统建统服”模式开展充电设施设备建设,提供自用桩安装与管理一体化服务。
(四)明确安全责任,排查安全隐患,加强监督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可联合制定《安全责任手册》《充电设施安全使用承诺书》,均衡合理分配各主体责任,供业主安装自用充电桩时提供签署,压实充电桩运营人、管理人、使用人的日常管理责任。同时探索自贡市相关安全责任保险推广应用。
四、建议效果
建议内容被自贡市政府纳入加强物业行业管理、提升居住环境三年攻坚行动的重点工作,被人民法院报专版宣传报道。市发改、住建、消防、国网、物业协会均予以函复,开展多项改进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一)完善机制供给,监管体系有序织密。建议内容被市人大立法决策采纳,在《自贡市物业管理条例》修改并增加推进和规范新能源充电桩安装的内容。推动发改部门修编《全市居民小区充电基础设施规划》和制定《自贡市居民小区充电设施管理实施细则》,户外充电基础设施布局进一步优化,资源使用率同比提升21%,管理主体权责更清晰、流程更便捷,安装办理时间同比缩短5天。
(二)常态协调联动,隐患排改充分到位。推动消防部门与电网等行业主管部门联合建立“函告通报、研判会商、督促整改”协作机制,常态化联动开展居民充电桩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教育,开展充电设施安全检查、消防隐患全链条整治、打通消防“生命通道”等专项行动80余次,检查单位1491次,发现并整改消防隐患问题600余处。对住宅小区居民和物业从业人员开展充电设施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实操性培训,分类培训群众1.3万人次,组织小区演练1100余次,宣传进家庭9800余户,发放宣传单44万份。
(三)加速专项改革,行业治理走深走实。推动住建部门全面加速推进“统建统管”改革,统筹推进老旧小区新能源充电设施改造项目,自贡首个智慧小区“统建统服、有序充电”试点项目建成并逐步在市内推广。目前,全市已建成“统建统服”小区4个,多个老旧小区纳入改造日程。市委社工部等5家单位联合签署《自贡市物业纠纷预防化解“5+N”协同联动机制的意见》,推动建立协同联动机制,协助物业协会完善物业行业管理规定,强化行业自律管理。司法建议发出以来,未新增与充电桩有关事项案件,物业纠纷同比减少37.9%。
五、专家点评
点评人:赵勇,西南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四川省法理学会副会长,省人大代表
近年来,随着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的迅猛发展,一些涉充电基础设施的相关纠纷案件日益增多,这不仅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甚至还直接影响到社会的公共安全与群众的正常生活。
为从源头有效预防化解涉充电桩纠纷,自贡中院结合两级法院审理的涉居民自用充电桩安装案件,深入调研走访,精准“把脉问症”,并根据省、市新能源汽车发展规划,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健全住宅小区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安装管理的司法建议,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规范文件、优化报装流程、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监督管理。建议内容受到当地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完全采纳,并开展多项改进措施,取得良好效果。
该建议还进一步彰显了人民法院围绕中心大局、聚焦民生热点、延伸司法职能,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的担当与作为,为新时代我国社会治理贡献了独特的司法智慧与方案,值得肯定与推荐。
作者心声:
唐霞(自贡中院研究室法官助理):司法建议工作是人民法院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抓前端、治未病”理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类案多发高发的重要抓手。这篇司法建议从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出台规范文件、优化报装流程、完善配套设施、加强监督管理等方面出发,不仅从源头有效预防化解涉充电桩纠纷,也受到建议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完全采纳,并开展多项改进措施,抚平了居民的“充电焦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