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胜县法院:多措并举绘就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好“枫”景

  
2025-01-22 11:22:08
     

吴张立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小物业”服务“大民生”,物业纠纷一头连着居民“幸福感”,一头关系着物业服务企业的发展,法院职能如何落笔,既让居民“安居”也让企业“乐业”?

 近年来,武胜县法院坚持能动履职,充分发挥法院在社会治理中的参与、推动、规范和保障作用,不断创新工作方法,在“安居”与“乐业”之间,绘就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好“枫”景!

坚持源头预防,当好物业纠纷治理“助推器”

坚持“抓前端、治未病”司法理念,聚焦物业服务这一民生关切问题,深入研究物业纠纷案件审理情况、案件类型、增长原因等,向武胜县委政府专题报告物业纠纷审理情况,获得武胜县委领导肯定性批示。充分发挥司法建议能动作用,聚焦小区物业纠纷成因和症结,有针对性向物业主管部门发出司法建议,推动行业治理,促使辖区物业服务进一步规范。与武胜县住建局就物业纠纷诉源治理召开座谈会4次,建立物业评价结果共享、物业纠纷诉前调解移送、物业案件立案、审理情况共享等机制,推动成立武胜县物业纠纷案件源头治理工作专班,全面加强对物业纠纷疏导和调解力度。

去年10月以来,物业纠纷立案由月均110件下降至现在的月均20件,降幅超80%。

深化“诉前调解+示范判决”,打好物业纠纷治理“组合拳”

武胜县法院坚持以非诉调解挺前、示范裁判定纷,对物业纠纷分类施策,将纠纷“化于诉外,止于诉内”,既解开“法结”,更打开“心结”。

诉前分流,止纷于未诉。将物业纠纷纳入重点案由开展诉源治理工作,实现物业纠纷先行调解全覆盖。选派调解经验丰富的调解员采用“一听、二查、三结合、四和解、五回访”“五步”调解法化解物业纠纷,促成大量案件在立案前就得到有效化解。

示范裁判,定纷于诉中。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主动将主管部门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综合评价考核结果运用到审判中。在不同小区的首批案件中选取2-3件,由院庭长负责办理,作出示范性判决,为系列案件提供调解参考依据。坚持分类施策,对不同状况的物业服务纠纷采取不同的审理模式。

调判融合,规范于诉后。建立物业纠纷审判情况共享机制,定期召开物业情况通气会,让调解人员全面了解不同小区物业的服务质量。推进执源治理,针对矛盾突出的小区,向相关物业服务企业、涉案业主进行回访调研。全方位延伸司法职能,对整改落实不到位的物业服务企业,及时向主管部门通报。

深化部门联动,建好物业纠纷治理“大格局”

“物业纠纷千头万绪,法院不能唱‘独角戏’,而是要和其他治理主体共建共治共享。”武胜县法院与武胜县综治中心、武胜县住建局、沿口镇、社区网格等多家单位进行常态化联席协商,共同抽调精干力量组建物业纠纷案件源头治理工作专班,形成解纷合力。

“都好几个月了,向物业反映的问题一直没有解决,也不回复,这样的服务我凭什么交物业费?”近期,某物业公司对小区业主不缴纳物业费拟起诉至武胜县法院。针对此类案件,武胜县法院与多家单位联合建立物业纠纷诉前多元调解机制,由武胜县法院提供业务指导,对拟起诉的物业案件进行多元调解。同时,针对业主提出的小区消防、违建等仅靠物业服务企业无法有效解决的问题,武胜县法院及时向相关部门进行反馈,消除物业企业与业主之间的矛盾,促成当事人自动履行。

去年10月以来,武胜县法院向治理工作专班移送调解物业纠纷700余件,涉及17个小区13家物业企业,调解成功500余件。

加强法治宣传,树好物业纠纷治理“风向标”

为普及物业纠纷解决相关法律知识,武胜县法院主动延伸司法职能,把宣传普及物业政策和法律法规作为诉源治理重要抓手,大力开展物业法治宣传。“法官到家门口普法,像是给我们吃了定心丸,让我们明白了物业公司和我们业主的良性互动关系,我们既享受物业公司的服务,也应接受物业公司的管理。”在武胜县某小区内,业主们接受普法宣传后纷纷表示道。

此外,武胜县法院还通过指导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完善物业服务合同,发布物业纠纷典型案例,制作物业纠纷常见问答,在全县所有小区电梯张贴宣传牌,让典型案例和物业普法宣传全覆盖,增强物业企业服务意识和业主的法治意识。

近年来,武胜县法院指导业主委员会与物业企业完善物业服务合同3次,发布典型案例1期5例,开展物业宣传进社区活动4次,发放宣传资料3200余份。

物业问题关乎千家万户,武胜县法院将积极作为、主动服务、阵地前移,全力妥善化解物业合同矛盾纠纷,推进行业治理,规范物业服务,着力解决人民群众的烦心事、操心事,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