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耍车”没出事故就没什么大不了,女子交通事故致残被丈夫精神打压……近日,成都市金牛区法院发布2024年度典型案例,记者筛选出部分案例做详细报道。
约耍车 判拘役!
2023年5月25日,刘某在微信群内发布消息,提议到成都市金牛区天云路与天宝路交叉路口的“龙家院子”附近“耍车”,杜某疆等7人应约抵达约定地点。上述人员两两一组,在限速40公里/小时的天云路约400米长的路段进行汽车竞速比赛,并实施压双黄线掉头、“烧胎漂移”等行为,期间不时有其他社会车辆、行人通行。经检查,8人行驶速度为78—145公里/小时,其中5人的车辆经过非法改装。法院经审理认为,8名被告人犯危险驾驶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结合其坦白、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刘某等8人均被判处拘役二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四千元。
针对部分危险驾驶人员“只要没出事故就没什么大不了”的错误认识,本案的判决有力地贯彻和落实了最高人民法院第三十二号指导性案例的裁判要点,即“追逐竞驶虽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综合考虑超过限速、闯红灯、强行超车、抗拒交通执法等严重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足以威胁他人生命、财产安全,属于危险驾驶罪中‘情节恶劣’的情形”。本案中八名被告人的行为虽然尚未造成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但其在限速路段上超速行驶而不顾其他通行车辆和人员安全,并足以造成威胁,完全符合“情节恶劣”的法定要件,应当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刑罚。该判决对于纠正部分驾驶人员和社会公众以为危险驾驶是结果犯而不清楚是行为犯的法律误解,有助于在主观上强化防患于未然的法制宣传效果,从而助力于改善交通环境,维护公共安全。
欠1300万不还 判三年!
2017年2月,法院判决某商贸公司(实际由戢某经营、控制)偿还某银行1300万元本金及利息,担保人戢某、都某、李某甲等人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判决生效后,该银行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判决内容未能全部执行完毕。2018年10月、2019年1月,戢某之妻李某乙分两次收取房屋拆迁补偿金共计1800余万元,上述款项均被戢某转移。2021年8月,戢某和李某乙通过案外人向彭某林转款 1260 万元,委托彭某林以其女儿名义购买房屋。2021 年 11 月,担保人都某、李某甲向法院提供戢某转移财产的线索,法院立案恢复原案执行。执行法官核实到戢某上述转移财产情况后,立即将相关“拒执”证据线索移送公安机关。2023 年 9 月戢某投案自首,后其亲属陆续偿还 610 万元。本案审理阶段,戢某亲友又代其向某银行还款 1050 万余元,至此该案执行完毕,银行对戢某此前拒执行为予以谅解。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戢某对人民法院的判决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罪。因其无犯罪前科,投案自首,自愿认罪认罚,在案发后积极联系亲友支付全部执行款项,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判处戢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五万元。
生效法律文书是国家意志的体现,具有国家强制力,当事人必须履行。本案中被告人戢某在收到法院执行通知书及财产报告令后,不仅未能积极履行法定义务,还无视人民法院已生效的法律文书,隐瞒个人财产状况转移财产,具有执行能力而拒不执行,数额高达近两千万元。其行为藐视法律,既损害了国家司法权威,又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损害社会诚信,性质极其恶劣。虽然戢某及其家属积极筹款履行了还款义务并取得谅解,但依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本案的依法审结有力维护了国家司法权威,有效保护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缓刑的适用亦彰显了人民法院引导和鼓励被执行人积极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司法价值导向。
受伤致残还被家暴 判离婚!
梁某荣、陈某于2007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二子。2015年9月30日陈某在交通事故中受伤致残、丧失部分劳动能力和自理能力。2021年8月8日,梁某荣因在争执中推倒陈某致其受伤,受到公安机关反家暴告诫。此外,梁某荣多次在微信中贬损陈某智商,称其为“废物”。梁某荣以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并提出子女抚养、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等方面的请求。陈某同意离婚,并对子女抚养、离婚损害赔偿等方面提出主张。法院审理认为陈某因交通事故致残,其身体、心理承受能力较一般人而言更为脆弱。在此情况下,梁某荣作为配偶,理应加强对陈某身体、心理的照顾与抚慰。然而,梁某荣不顾陈某身体残疾情况,对陈某实施推搡,并持续贬损陈某,对陈某形成精神打压。梁某荣的行为已构成家庭暴力,存在过错,应当承担相应不利后果。根据梁某荣的过错程度、双方的具体情况等因素,法院酌情确定梁某荣向陈某支付3万元离婚损害赔偿,并判决梁某荣分得40%的夫妻共同财产、陈某分得60%的夫妻共同财产。
近年来,家庭暴力屡屡成为社会热点话题。司法实践中,法院在界定暴力行为是否能够构成家庭暴力时,应综合考虑施暴方行为的严重程度以及受暴方身体、心理承受能力。本案中,梁某荣实施的推搡及贬损行为,对于具备一定身体、心理承受能力的普通人而言伤害较轻,但对于身体残疾的陈某而言伤害较大。因此本案中将陈某的行为界定为家庭暴力,判决梁某荣承担离婚损害赔偿责任,并在夫妻财产分割方面向陈某倾斜,切实保护了残疾女性的合法权益。该案入选全市残疾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全市妇女婚姻家庭权益保护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