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前”一公里 ——江安县人民法院2024年诉前调解工作纪实

  
2025-01-08 16:00:22
     

近年来,江安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把非诉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持续推动诉源治理工作,通过完善多元解纷机制、优化调解力量和简化司法确认操作流程等举措,打造“人民调解+司法确认”工作机制,实现诉讼与人民调解的有效衔接。

打造诉调对接队伍

调解力量更强大

为进一步深化诉源治理实质化工作,江安县法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选聘了43名人民调解员,组建征地拆迁、劳动争议纠纷、交通事故快赔、婚姻家事纠纷、医疗纠纷、物业纠纷等12类108人的“调解专家库”。 其中,有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离退休干部、法学会员、医生、心理咨询师、律师、法律工作者等,这些专家可以随时为诉前调解工作提供法律参谋。

同时,为加强诉与非诉紧密衔接,提升诉前调解的质量和提高人民法院对人民调解的指导力度,江安县法院与县调解组织开展深入交流,组建了由“法官+人民调解员+书记员”构成的专业化诉调对接队伍。

诉前调解+司法确认

高效解纷更省钱

江安县法院采取“人民调解+司法确认”的工作模式,对人民调解及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全程“零收费”,不仅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高效便捷优势,还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

在诉讼服务中心设立司法确认窗口,江安县“一站式”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中心调解成功的案件可现场进行司法确认,及时产生法律效力;调解不成功的,可在此立案起诉,实现“一站式”服务。同时在夕佳山、四面山、红桥三个人民法庭设置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申请服务点,派专人负责司法确认工作,从而高效、快捷地解决各类民商事纠纷,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年,该院共诉前调解成功案件995件,涉案金额18933万元,原告撤回起诉433件,司法确认471件,为当事人节省诉讼费68.9万元,初步实现了办案多、流程快、程序简、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

线下+线上

订制调解更便捷

江安县法院对能到法院的当事人,及时采用线下调解的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对外出务工及其他原因无法及时到法院的当事人,根据实际情况灵活采用电话调解、微信调解、人民法院调解平台音视频调解等电子信息技术高效化解案件。这种方式真正突破了法官、调解员、当事人之间的时空限制,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的便民目的。


2024年农历正月初十,五起农民工诉胡某、曾某讨薪纠纷案,因被告曾某在外地无法到庭,经人民调解员、法官和信访工作人员耐心沟通联合调解,双方当事人选择通过人民调解平台视频调解的方式,最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走进来+走出去

双向奔赴更暖心

为了更好地服务群众,对特殊情况无法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的当事人,可委托调解组织或律师提出申请,江安县人民法院诉前调解团队根据当事人的实际情况,因案施策。对于既不便于到中心又没有条件使用智能设备的当事人,诉前调解团队主动“送法上门”,以贴心的服务与人民群众“双向奔赴”解纠纷。


2024年12月24日,江安县人民法院成功入户调解了一起特别的离婚案件。由于原告肢体残疾不能前来法院应诉,法官在详细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原告的身体情况及双方当事人均同意离婚的意愿,法官携手医生、心理咨询师、调解员及原告律师一起到原告家中组织调解离婚。

强化培训“指导站”

司法确认更专业

江安县法院采取“法院+司法所”培训相结合、“疑案例疑纠纷疑难解”的形式,对人民调解的受理范围、调解形式、人民调解程序、调解文书规范制作、奖补机制、推广“人民调解”服务平台安装使用等,进行定期、定点、定量培训,扎实掌握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工作流程,提升法律素养和业务能力,增强日常调解工作的规范性和专业性。今年以来,共组织县常驻人民调解员开展县级培训8次、乡镇调解人员培训3次。



下一步,江安县人民法院继续加大沟通力度,积极与各部门、各行业协作,深入研究分析,并不断总结经验、创新工作机制,多管齐下加强诉前调解力度,为群众提供快捷、低成本的解纷服务,持续推进诉源治理工作,进一步畅通服务群众的“最先”一公里,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张李思路)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