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炉霍县法院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凝心聚力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深耕吕启雄“石榴籽”调解室诉前化解暖人心的系列举措,实现“诉求马上办、矛盾不上庭”,使群众法治获得感、满意度逐年提升。近日,吕启雄“石榴籽“调解室三人调解小组,驱车前往新都桥、天全、成都、遂宁等地开展涉离婚、继承等民生案件诉前调解工作,6天往返2000余公里,调解成功率达100%。
案例一
原告罗某有93岁且行动不便,因其子罗某意外死亡引发继承纠纷。原告罗某要求被告曾某支付应由其继承的遗产13万元。考虑到该案涉及几代人间的亲情加之当事人不懂得运用远程视频,调解小组一行赴原告居住地天全县开展调解工作,在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的前提下,经过多次沟通协商,温情化解最终促成以被告曾某向原告罗某当场支付遗产8万元而达成和解。
案例二
被告因犯罪入狱服刑多年,原告因长期家庭分离等原因,向法院提起离婚诉求。岁末年关,考虑到案件的特殊性,调解小组经双方同意后前往被告服刑监狱,经过耐心沟通调解,双方就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
案例三
被告赵某拖欠原告唐某劳务费3万元后一直无法取得联系,调解组一行在返程途中,通过德威乡派出所协助,成功获取被告赵某所在位置,工作组立即前往康定开展调解工作,经过耐心释法,被告赵某同意7日内支付原告唐某劳务费3万元。
据了解,吕启雄“石榴籽”调解室聚焦群众关心关注的婚姻家庭、遗产继承、邻里关系等问题,定期深入街道社区,走村入户举办普法宣传和法律咨询服务活动,引导群众树立“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理念。同时,通过调前讲法、调中明法、调后析法,增强了当事人和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治观念,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了社会矛盾纠纷的发生。今年,吕启雄“石榴籽”调解室已诉前化解案件120余件,立案调解60余件,调解成功率达9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