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英法院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

  
2024-12-16 10:45:08
     

大英法院宣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罗孝伟

看好自己的“钱袋子”,非法集资花样多,天上掉馅饼的事咱可不能信......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公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非法集资风险,维护好人民财产安全,12月13日,大英法院组织干警到步行街开展防范非法集资普法宣传活动。


“大爷,我们是法院的干警,大家一定要抵制高息集资诱惑,谨慎投资,越是承诺有高额回报的,越是要警惕、警惕、再警惕,要护好自己的‘钱袋子’……”“无门槛、时间短、效益高、稳赚不赔……这些都是套路。”


干警们通过悬挂标语、发放宣传资料、接受群众咨询、结合典型案例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向过往群众宣传非法集资相关法律法规,介绍常见的非法集资违法犯罪手段,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投资理财理念,清醒辨别零风险、高利息“障眼法”,增强辖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提高风险识别和自我保护能力。

此次活动共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下一步,大英法院将持续延伸审判职能,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创新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防范非法集资的意识,切实守住群众的“钱袋子”,护好群众的“幸福家”。

非法集资风险防范提示:

什么是非法集资?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常见手段

承诺高额回报

不法分子编造“天上掉馅饼”“一夜成富翁”的神话,许诺投资者高额回报。为了骗取更多的人参与集资,非法集资人在集资初期往往按时足额兑现承诺本息,待集资达到一定规模后,便秘密转移资金或携款潜逃,使集资参与人遭受经济损失。

编造虚假项目

不法分子大多通过注册合法的公司或企业,打着响应国家产业政策、开展创业创新等幌子,编造各种虚假项目,有的甚至组织免费旅游、考察等,骗取社会公众信任。

以虚假宣传造势

不法分子在宣传上往往一掷千金,聘请明星代言、名人站台,在各大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发布广告、在著名报刊上刊登专访文章、雇人广为散发宣传单、进行社会捐赠等方式,制造虚假声势。

规避非法集资陷阱的“三要、三不要”

要理性,不要侥幸。天上不会掉馅饼,掉下来的不是“圈套”就是“陷阱”。要坚守理性底线,想想自己懂不懂,比比风险大不大,看看收益水平合不合实际,问问家人朋友怎么看,不要被赌博心态和侥幸心理蒙蔽双眼!

要稳健,不要冒险。高收益意味着高风险,还可能是投资骗局,投一次就血本无归!要合理评估自身承受能力,审慎确定风险承担意愿,不冒险投资!

要警惕,不要盲目。“收益丰厚、条件诱人、机会难得、名额有限”都很可能是忽悠,一定要警惕、警惕、再警惕!多留个心眼儿,绝不要听风就是雨,盲目“随大流”投资!

编辑:谢梦吟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