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轩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雍剑波 文/图
为加强红色资源保护,发扬光荣革命传统,用好用活用足红色资源,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法治血脉,12月9日,广安市广安区法院、南充市仪陇县法院、巴中市通江县法院共同签署《红色资源传承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建立红色资源传承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以法治护航红色资源传承发展。广安区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凡平,仪陇县法院党组书记、代理院长陈佑星,通江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刘伯梅出席签约仪式。邓小平故里管理局、朱德故居管理局、张思德纪念馆、川陕革命根据地旧址(巴中)管理局相关领导出席并见证签约。
广安、仪陇、通江,地缘相近、人文相亲,同为革命热土,红色文物和遗迹众多,红色经典旅游资源丰富。三地法院共签《红色资源传承司法保护协作框架协议》,在传承红色基因、审判事务协作、裁判规则协作、审判资源协作等方面开展深度合作,共促红色资源司法保护协同发展。
根据协议,三地法院将共同建立红色资源传承司法保护协作机制,以法治护航红色资源的运用、发展与传承。共讲红色故事,传承红色基因。建立红色资源传承司法保护协作联络组,统筹开展红色资源保护传承各项工作,让红色基因代代相传。共推专业化审判,守护红色沃土。落实跨域立案协作,规范审判辅助事务委托协作,深化执行联动协作。共同研讨涉红色资源案件专业化审判机制建设路径,加强人员培养交流,充分发挥司法护航红色资源保护传承的惩恶扬善功能。共育典型案例,弘扬红色精神。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深挖红色法治文化基因,探索建立红色文化相关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注重涉红色资源保护典型案例的发现、挖掘与培育,通过打造高水平、高质量的优秀庭审、优秀裁判文书以及联合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扩大红色资源审判社会影响力。
座谈会上,三地法院围绕协议内容,就司法助力红色资源保护、普法宣传合作、信息共享等进行交流探讨,并达成共识,表示将以框架协议为统领,通过基层党组织互联互建、优势资源互通互享、重要活动互动联办等方式开展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加务实的合作,依法妥善处理好涉红色资源的各类案件,护好用好传好红色资源,守护红色沃土。
各地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红色资源是我们党艰辛而辉煌奋斗历程的见证,是红色文化的载体,是中华民族主体性的重要精神标识。此次协议的签订,为红色资源的发展与传承提供了司法保障。同时,也将全力配合法院开展工作,共同为红色资源的传承与保护筑牢坚实的防线,让红色记忆永不褪色。
与会人员实地参观广安区法院协兴法庭并前往邓小平故里开展红色教育活动,追寻伟人足迹,传承革命精神,赓续红色血脉。
据悉,经省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表决批准,《广安市红色资源保护传承条例》将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此次框架协议的签署,正是对党中央关于红色资源保护利用重大决策部署要求的具体落实,也是服务地方,为红色资源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护积极实践。下一步,三地法院将以此为纽带,以实际行动践行协议内容,为红色资源的传承与保护书写浓墨重彩的司法篇章,让红色资源在司法守护下熠熠生辉、永放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