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府新区法院积极打造涉外司法高地

  
2024-12-10 16:31:25
     

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刘冰玉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进一步提升外向型经济法治保障能力,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自成立以来,高标准推进涉外商事审判工作,充分发挥涉外司法职能,坚持深化多元解纷机制、深入实施精品审判战略、强化涉外法治规则引领作用、打造专业化涉外法治队伍,为服务保障天府新区、四川自贸区高质量发展积极贡献法院力量。

深化多元解纷机制

构建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新格局

该院高标准推进天府中央法务区涉外法治服务。在天府中央法务区设置涉外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整合调解、仲裁、诉讼解纷资源,加强公证、翻译等配套服务供给,创新构建“保全+调解+确认+解保”纠纷联动化解链条,为国际商事调解、仲裁提供支撑保障,推动涉外民商事纠纷实质性化解。

引入专业化商事调解组织。与天府新区商会调委会、贸仲四川分会等机构建立协作关系,聘任商事投资领域15家专业调解组织和商事调解专家142人。着力培育专业化商事调解组织,完善涉外商事纠纷诉前先行调解和诉中委托调解机制。推行“公益化+市场化”的“双轨并进”调解运行方式,允许涉外商事调解组织适当收费,激发调解活力。

实施精品审判战略

回应涉外商事纠纷解决新需求

完善涉外民商事专业化审理机制。在全省率先出台《域外法查明办法(试行)》,与深圳市蓝海现代法律服务发展中心、中国-东盟法律研究中心签订合作协议,为涉外民商事审判提供域外法查明支撑。建立自贸专家咨询委员会,运用相关专家学者行业优势,加强对涉外商事案件审理的咨询指导作用,提升案件审理质量。

重视涉外民商事精品案例打造。妥善审结一批涉及投资、贸易、跨境金融等涉外商事案件,并对其中涉及中欧班列、自贸综保区、重大装备进出口、外汇、涉外旅游领域规则,以及自贸试验区“负面清单”理念等进行裁判规则提炼,其中,4件案例入选“成都法院十大涉外民商事典型案例(2018-2022)”,1件案例入选“服务中国-东盟命运共同体建设法治典型案例”。

强化涉外法治引领作用

激发优化营商环境新动能

主动问询企业发展难题。通过“司法大拜年”“营商环境恳谈会”等多种途径,与自贸试验区管理机构及有关国际航空运输企业、中欧班列运输企业、重点进出口企业等建立常态化联系,定期听取意见建议,了解企业面临的最新涉外法律问题和司法需求。

提示涉外交往法律风险。在青白江铁路港、双流航空港、高新金融城等地建立巡回审判法庭,不定期巡回审理涉外商事案件,便利自贸试验区企业诉讼,就地加强法治宣传。起草《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提示110条》,与重庆自贸试验区法院共同发布涉外典型案例10件,提示企业涉外交往法律风险,规范商事主体行为。

加强司法机关协同创新。川渝两地自贸区法院于2020年率先签订司法合作协议,加强涉外司法等领域协作,统一司法理念,共同服务保障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助推提升对外开放水平。牵头承办两届西部自贸司法协同创新论坛,与东、中、西部自贸片区法院、相关企业机构共同研讨交流36次,协同推进各地自贸试验区涉外法治创新。

打造专业化涉外法治队伍

开创涉外法治工作新局面

打造涉外法治研学社团。以青年文化社团“梦溪译研社”为载体,组织青年干警进行域外法和涉外法治研学,针对涉外法治前沿热点问题和案例开展讨论5次,发布双语“自贸审判白皮书”2次,不断提升干警综合素能。

加强涉外法治问题研究。牵头完成《“一带一路”背景下银行跨境业务法律问题研究》《成渝自贸区法治司法协作研究》等涉自贸试验区、涉外法治课题7个,参加中国-东盟法治论坛、省法学会国际法学研究会年会等会议进行交流研讨17次,不断提高干警涉外司法专业能力。

助推涉外法治人才院校共建。与四川大学、西南政法大学等高校建立人才协同培养机制,选任资深法官为涉外法治专业学生进行论文和实务指导。今年初,我院被批准为全省唯一的共建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创新基地的基层法院。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