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汉检察:聚焦三端强举措  “和解五法”化纷争

  
2024-12-04 16:53:56
     

近年来,宣汉县人民检察院积极践行“和解五法”,将检察办案与矛盾纠纷化解、社会治理融合推进,纾解人民群众急难愁盼,办理民事检察和解案件68件,其中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执行程序监督案件26件,审判程序监督案件10件,支持起诉案件28件,民事检察工作不断提质增效。

聚焦前端强服务  预防性化解矛盾纠纷

坚持专群联动,依托“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政法力量下沉基层”“民法典主题宣传”等专项行动,深入村社开展走访摸排、风险评估、法治教育、重点帮扶等工作,掌握社情民情和矛盾纠纷一手资料,教育引导群众依法、理性、和平解决琐事纠纷,把矛盾和问题解决在早、化解在小,消除社会戾气、增进社会和谐。

针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维权意愿但诉讼能力较弱,提起诉讼确有困难的情况,及时启动支持起诉程序,帮助调查取证、提供咨询意见、链接法律援助。

在办理张某军等五人申请支持起诉案中,张某军等五人被杨某拖欠劳动报酬四年多,多次追索无果,且杨某为逃避债务已不再接听电话。自感讨薪无望的五人了解到检察机关支持起诉职能后,向宣汉县人民检察院提出申请。承办检察官对相关证据材料进行了全面审查后,为其详细提供了法律咨询。因杨某出具欠条时落款姓名为其别名,承办检察官通过公安机关户籍查询、多次深入杨某居住地村社走访,认定了该欠条上的落款姓名系杨某本人的事实。因杨某认为该工程项目是他和另外两人共同承包,他已经支付了应当支付的部分,下欠的工资应当由另外两人支付,但拒绝提供另外两人的确切身份信息及联系方式。面对此种情况,承办检察官指导张某军等5人撰写了民事诉状,同时,按照法律规定,依据杨某未支付张某军等5人13350余元劳务报酬的事实,作出支持起诉决定。后经检察官、法官耐心释法说理,双方达成和解,杨某当场向张某军等5人付清了全部欠薪。该案的办理有效保障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与社会和谐稳定,切实做好“操薪人”,让劳动者不再“忧心”。

聚焦中端强审查  公开性化解矛盾纠纷

将公开听证作为有效推动检察办案和化解矛盾纠纷的重要抓手,一方面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以“看得见”“听得到”的法治形式,真正赢得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另一方面通过充分保障当事人的知情权和参与权,确保办案过程透明、结果公开、共同参与、情理兼顾,达到案结事了人和的办案效果,谱写深化新时代“枫桥经验”中“依靠群众就地实质化解矛盾”的生动实践。

在办理申请人向某、覃某与桂某承揽合同纠纷民事裁判结果监督一案中,承办检察官调阅案卷材料,细心审查申请人提交的证据,梳理双方争议焦点和诉求后,发现申请人提供的证据并不能证实其已向桂某支付了3.4万元房屋改造工程款,法院判决结果并无不当。如果只是简单的作出不支持监督申请决定,案结了但事未了。因双方的矛盾纠纷已经过当地村社、派出所多次调解无果,如果向某、覃某的诉求再一次得不到支持,其信访的可能性极大。为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承办检察官多次走访案件双方当事人住所地,与曾经参与双方矛盾纠纷调解的民警、村社干部进行座谈,充分了解和掌握问题症结。后就该案进行了公开听证,借助“外脑”智慧,把法理、事理、情理讲深讲透,促使双方换位思考,拉近彼此的心理预期以及利益平衡点,最终双方达成和解。桂某主动放弃3.4万元债权,向某、覃某承诺一周内向桂某付清4.6万元房屋改造款。五天后,桂某拿到工程款,并向宣汉县人民检察院送来锦旗表达谢意。

聚焦后端强救济  辅助性化解矛盾纠纷

树立“应救尽救”“主动救助”“多元救助”的理念,把开展国家司法救助作为检察办案与司法为民深度融合的实践载体。主动融入服务保障乡村振兴大局,加强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妇联、县关工委等部门沟通对接,联合出台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机制实施办法,构建“多元”救助新格局。  

对没有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面临急迫困难的民事检察监督案件当事人,将司法救助作为辅助性的救济措施,为其解决实际困难,防止其因案致贫,缓解案件给其家庭带来的伤害,让其深刻感受到检察温情,放下心结,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在办理申请人柳某某、黄某某与李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裁判结果监督案中,经审查认为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不能支持申请人监督申请后,一方面耐心向申请人释法说理、答疑解惑,阐明法院判决的依据和理由;另一方面向被申请人李某某讲述申请人在独子因交通事故去世后,失去精神支柱,年老多病,没有经济来源,生活艰难的境况,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积极引导、启迪双方当事人产生化解矛盾纠纷的心理善意。最终,被申请人李某某在一审判决已经生效且履行完毕的情况下,向柳某某、黄某某补偿了1.5万元。宣汉县人民检察院向申请人进行国家司法救助1万元,协调县委政法委发放救助金1万元,柳某某、黄某某主动撤回监督申请。

民事检察“和解五法”既是新时期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的新举措,也是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具体体现、矛盾纠纷化解机制的新完善。“我们将以‘和解五法’工作室挂牌成立为契机,将依法监督与能动履职相结合,灵活运用‘和解五法’依法解决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不断总结工作经验,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质效,将检察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该院民事行政检察部门负责人表示。

(李华 尹婵 黄诗淑)

编辑:贾知若   校对:何盈巧   审核:周润秋